獨董持續“亮劍” 又有兩家公司收督促函
(原標題:獨董持續“亮劍” 又有兩家公司收督促函)
證券時報記者 聶英好
獨董近期持續“亮劍”,5月8日晚間,又有ST聆達(300125)與*ST工智(000584)兩家上市公司獨董發出督促函。
ST聆達公告顯示,近日收到3位獨立董事劉黎明、林善浪、何少平共同提交的《督促整改意見函》,3位獨立董事督促企業及時回覆深交所下發的監管函。
此前在4月29日,ST聆達收到深交所下發的關注函,重點關注其關聯人非經營性佔用上市公司資金情況。
ST聆達《2023年年度報告》《非經營性資金佔用及其他關聯資金往來情況彙總表》等公告顯示,ST聆達關聯人安徽新旭新能源有限公司、浙江容碩互聯網科技有限公司、金寨嘉悅正豐新能源有限公司在2023年存在非經營性佔用上市公司資金的行爲,累計佔用金額爲1560萬元,截至目前仍有1072萬元尚未償還。
針對前述情況,大連證監局下發了《關於對聆達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採取責令改正監管措施的決定》,要求ST聆達進行整改。
同時,ST聆達3位獨立董事還督促聆達集團董事長兼總裁王明聖、聯席董事長兼首席執行官林志煌,立即採取更加有效的措施進行內部控制缺陷整改,同時加強對子公司的管控,按照大連證監局的要求及時、全面整改到位。
3位獨董還要求董事長兼總裁王明聖、聯席董事長兼首席執行官林志煌負責將關聯方非經營性佔用資金限期收回,以確保整改順利完成,盡最大努力挽回損失,並定期向董事會彙報整改進展,把上述事項對公司財務報表、內部控制、持續經營的不利影響降至最低。
ST聆達原股票簡稱聆達股份,成立於2005年,此前主要從事餘熱發電業務,在2020年光伏行業高景氣時期,收購了生產光伏電池片的嘉悅新能源,跨界進入光伏行業。
根據ST聆達披露的《2023年年度報告》,該公司2023年歸母淨虧損2.62億元,這已經是2020年以來,聆達股份連續第4年虧損。該公司於4月30日開始“戴帽”。
*ST工智在8日晚間公告,收到獨立董事對公司2023年年報相關事項函詢。
該函詢顯示,鑑於*ST工智所聘會計師事務所亞太(集團)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以下簡稱“亞太事務所”)對該公司2023年財務報表出具了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以及對該公司2023年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出具了否定的審計意見。
*ST工智獨立董事就這一結果指出,公司在2023年6月調整管理團隊後,已經消除了2022年年審報告保留事項的影響,管理團隊在*ST工智內部控制規範性及涉及4個保留事項能夠儘快處理上投入了大量的精力,2022年的內部控制重大缺陷得到了一定的糾正,管理團隊已經完成了一個項目的完整退出,3個未盡項目均已經明確了處理方案,且處於有序按計劃退出實施中。
針對*ST工智2023年年報相關事宜,獨立董事提出四大意見。第一,針對*ST工智收入確認的問題,請公司會同前任會計師事務所和亞太事務所仔細論證,儘快得出結論。
第二,關於*ST工智2023年審計報告中涉及無法表示意見的4個主體,根據亞太事務所就該4個事項發表的審計意見,請*ST工智提供關於這四個保留事項在2023年提供給亞太事務所的所有材料。
第三、第四則是進一步增強*ST工智合規運作意識和強化子公司管理的意見。同時,獨立董事提醒公司儘可能符合股票上市規則等法律法規對於上市公司規範運作的要求。
此前,*ST工智(原“哈工智能”)2023年度財報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涉及其2023年度對4家股權投資平臺公司採取清算退出、股權轉讓等形式的處置,但是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處置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