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制法修法 內政部:保障原住民參政權
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修正地方制度法,內政部說,修法增訂無山地鄉縣市的山地原住民議員保障名額,預估下屆彰化縣、雲林縣、基隆市及新竹市,將可增加1位山地原住民議員,保障參政權。
內政部表示,這次修法也針對縣市因人口減少,面臨議員名額驟減問題,將縣市人口在80萬人以下,議員總額不得超過43人的規定,修正爲縣市人口扣除原住民人口在70萬人以下,非原住民議員名額不得超過43人,降低人口減少對地方政治的衝擊。
內政部透過新聞稿表示,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修正地方制度法第33條,修法施行後,預估下屆彰化縣、雲林縣、基隆市及新竹市,將可增加1位山地原住民議員,保障山地原住民參政,以及提供縣市因人口減少而議員名額驟減解方。
內政部指出,目前山地原住民移居都會地區情形普遍,爲保障這些地區山地原住民的參政權,增訂無山地鄉縣市其山地原住民人口達1500人以上,應有山地原住民選出的議員名額;無山地鄉縣市平地原住民、山地原住民均未達1500人,但原住民合計有2000人以上,可選出原住民議員名額。
內政部說,目前縣市已有平地原住民議員保障,這次修法增加無山地鄉縣市山地原住民議員名額保障規定,也使縣市與直轄市對原住民議員的保障方式一致,更完整保障原住民參政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