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查毒菸無權銷毀、沒入 林奕華籲中央修法
臺北市副市長林奕華今天代表市長蔣萬安出席行政院會,具體向行政院長卓榮泰建議,即刻研議啓動「菸害防制法」修法,於菸害防制法內增加沒入和銷燬規定,避免新興毒品混入電子煙彈危害國人。
「臺北市已全面向新興毒品宣戰!」林奕華今天也在臉書表示,目前北市警察局已緊急採購新興毒品檢測試劑、並全面加強查緝量能;教育局也強化各級學校識毒宣導,保護青少年遠離毒害;衛生局除持續與臺灣大學法醫學研究所合作優化校園新興毒品檢測平臺,也將加派人力,持續加強網路巡邏,全面查緝違禁菸品。
北市將結合警政、衛政、教育等三方面,從不同面向,協助市民遠離毒害。
因應新世代毒品氾濫,林奕華今天代表臺北市,向行政院長卓榮泰反映臺北市毒品、菸害查緝的困境。林今天向卓呼籲,正視電子煙成爲新興毒品載體的問題急遽嚴重。林說,因近期幾個社會事件,今天下午行政院終於將依託咪酯(俗稱喪屍煙彈)提升至二級毒品,並加強相關查緝措施及罰則。
依託咪酯常混於水果、茶香等風味電子煙彈內,透過電子煙,造成對市民、國人的健康危害,所以依託咪酯又稱之爲「上頭煙」。雖然新版菸害防制法通過後,已全面禁止電子煙彈及相關載具販售。然而,打開網路搜尋,相關產品國人仍可輕易購買、取得。
林奕華表示,根據北市警察局報告,電子煙混入新興毒品比例有逐年增加的趨勢。主要在於電子煙具有隱蔽性強、易於摻雜、吸引年輕羣體、市場需求等四大因素。因此,政府應正視電子煙氾濫的問題,尤其大幅增加青少年受到毒品危害的機會。
林奕華說,菸害防制法缺少違禁品沒入機制,造成地方政府無法銷燬,目前電子煙的管理屬於菸害防制法範圍。但依照現行菸害防制法規定,並沒有授予地方主管機關查緝到違禁新興煙品時,有沒入、銷燬的權限。
換言之,地方衛生局查緝到違法電子煙進口、販賣或銷售時,僅能利用按次處罰,令違反規定者自行銷燬。但倘若違法者置之不理,衛生局也僅能按次開罰,無法沒入、銷燬,以至於臺北市查緝人力必須疲於奔命,定期清點業者是否有依法銷燬、退運。
林說,今天她代表臺北市,具體向行政院建議,即刻研議啓動菸害防制法修法,於菸害防制法內增加沒入和銷燬規定,避免新興毒品混入電子煙彈危害國人。
臺北市副市長林奕華今天向行政院長卓榮泰建議,即刻研議啓動「菸害防制法」修法,於菸害防制法內增加沒入和銷燬規定,避免新興毒品混入電子煙彈危害國人。圖/取自林奕華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