竄改差勤紀錄 警廣前人事科員被訴

臺北地檢署。(陳志賢攝)

警廣阮姓前人事科員被檢舉去年4度涉嫌登入人事系統竄改差勤紀錄。臺北地檢署認定,阮員去年8月29日下班後返回警廣刷卡離開,隔日再登錄系統擅改紀錄,依僞造文書罪嫌起訴。其餘3次則因罪嫌不足,另予不起訴。

阮員負責擔任差勤管理業務案發後已被調往保六總隊阮男明知依規定登入差勤管理子系統修改出勤紀錄,須經警廣臺長副臺長批准「職員未刷卡報告單」才能更改,卻遭檢舉在去年7月2日、3、日、17日及8月29日4度擅改出勤紀錄。事後,人事室調取監視器及刷卡紀錄原始檔,懷疑阮員竄改紀錄,警政署將阮員送辦。

檢方查出,阮員去年8月29日下午5時28分,下班離開警廣,卻未刷卡,而在晚間9時6分再返回警廣,35分刷卡離開。30日下午5時25分,阮員再利用個人電腦輸入帳號密碼登入差勤管理子系統,擅自修改29日的下班刷卡紀錄,將晚間9時35分改成6時50分。

檢方認定,阮員竄改8月29日差勤紀錄,依準公文書登載不實罪嫌起訴他,至於7月2日、3、日、17日的3天紀錄,則因罪嫌不足,另予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