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岸風電第三階段容量大增至15GW 國產化讓步可只做6成
經濟部能源局今天公佈「第三階段區塊開發選商機制」最後修正版,吸引引3、400名國內外風電開發商、保育團體到場關切。(圖:王玉樹攝)
攸關離岸風電未來10年大餅遊戲規則出爐。經濟部能源局今天公佈「第三階段區塊開發選商機制」最後修正版,將原本2026到2035年預計釋出離岸風電10GW(百萬瓩)容量目標,一舉提升到15GW,大增5成,讓開發商有更多開發量,10年累計產值1.3兆元臺幣。不過國產化比例同意廠商只要達到總開發容量6成即可,給予開發商彈性。
由於這是臺灣離岸風電最後一塊大塊,今天說明會也吸引3、400名國內外風電開發商、保育團體會場,關切遊戲規則的公平性。
第三階段區塊開發規則去年其實就已公佈,但釋放數量、國產化項目廠商有意見,拖延數月,能源局今天終於公佈最新修正版本。原本區塊開發每年要釋出1GW,10年共10GW裝置容量,新版提升爲每年1.5GW,10年累計丟出15GW,連同第二階段潛力場址開發的5.7GW,等於2035年臺灣離岸風電裝置容量將破20GW。
這15GW切成2階段「前9後6」執行,從2026年到2031年先釋9GW,6年期間每2年丟出3GW。2032到2035年,這4年再釋出6GW,不過第二階段細節要等第一階段選商結束、看國產技術發展,再行規劃。
要參加第一階段9GW容量開發商,經濟部規定要先通過「資格審查」,之後再進行「價格評比」。前者就是看技術、財務能力,最重要是產業關聯性(國產化程度),業者須達到申設容量的6成,另外加分項目(風機、海事工程)要有10分才行,後者價格就是比出價,越低越容易得標。
何謂申設容量6成,經濟部工業局組長林華宇表示,如果一風場有30支風機,就要有18支需百分百國產化,也就是要符合官方定的26項關鍵項目。其他4成則給予彈性處理,廠商可國產也可海外採購。但遴選規則設計加分來獎勵,國產做得越多分數越高。
不過相較先前離岸風電第二階段潛力場址遴選階段,開發商容量必須承諾做到27項國產產業關聯項目,這次卻只要總容量6成達到即可。相對來講,是一種現實妥協。
區塊開發草案在參酌廠商意見後,近期就會定版公告。經濟部表示,想要搶標廠商須在2022年6月底送件,8月會公告最後結果。
另外,經濟部5月底也將公佈離岸風電「場址劃設」區域,把臺灣海域空間劃爲低度(綠線區)、中度(黃線區)、高度敏感區(紅線區)。紅線區屬於對航道、生態有衝擊區域,廠商找風場需予避開,否則可能通不過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