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岸風電風場容量 擬放寬

離岸風電區塊開發選商一覽

離岸風電第三階段區塊開發選商(3-2)可能延至年底纔開始選商,過去多家開發商提出希望單一風場獲配容量從500MW提升,最新傳出會放寬至600MW、甚至上看750MW。知情官員透露,目前風場大小正在整合各家意見,若大家有共識,有機會讓裝置容量比3-1期放寬。

有開發商希望將裝置容量可以一口氣鬆綁至1GW,甚至動用公協會跟政府施壓,對此,官員迴應,目前國內歧異太多,需要先整合完畢後再討論開發容量,且也必須考量國內港口使用狀況,確保風場有足夠腹地當作後勤作業空間,讓風場建設穩步進行。

官員透露,過去風場容量定爲500MW是因過去開發商擔憂風場只被少數幾家拿下開發權,但現在若各界有意放大,也「未嘗不可」,不過要放大到600MW或是更大,需各界坐下來好好討論。

但也有開發商反對風場大型化,直言過大的風場在融資上會讓銀行卻步,尤其是單一風場曝險金額,降低聯貸銀行團參貸意願。開發商說,由於風場建設都屬無擔保融資,銀行團對於過大風場不願借貸。另外在企業購電契約CPPA上,過大風場可能會切分多個CPPA,造成銀行團質疑售電可能性,甚至建議風場大小應落在500至600MW屬於最合適大小。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併網容量之外,由於全球瘋種風電,導致海事工程作業船期都被排滿,臺灣風場可能會有開發權卻沒有船可以施工的狀況。開發商迴應,依過去第二階段的經驗,在與船公司簽訂合約時,就嚴格要求海上工程船必須如期抵達,若有延期必須提出相對應賠償,並且在工程未完成前,船隻無法駛離臺灣,確保施工期間有船可用。

不過也有開發商說,搶船的確是「歷史共業」,現在開發商一取得開發資格後,就立刻與船公司敲定租用船期,甚至要問很多船東纔可能組合出合適的海上作業團隊,不過隨陸續造船業加緊趕工,未來船隻吃緊狀況應該可以逐步緩解。

回顧經濟部在去年9月底完成3-1期收件,並且在12月公佈選商結果,最後由CIP、北陸、Corio、SRE、臺亞及天豐新能源取得開發資格,最終合計有3GW容量分配出去,風場大小從300MW至600MW都有,分別在2026年及2027年陸續併網,並且躉購價格多爲0元或0.01元,象徵臺灣離岸風電進入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