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改造支持擴容 包含近300個地級及以上城市
本報記者 吳靜 盧志坤 北京報道
11月15日,《中國經營報》記者從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獲悉,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財政部近日聯合印發通知,部署各地加快落實增量政策措施要求,進一步做好城中村改造工作,推動符合條件的項目儘快啓動實施。
上述通知明確,城中村改造政策支持範圍從最初的35個超大特大城市和城區常住人口300萬人以上的大城市,進一步擴大到了近300個地級及以上城市。
範圍擴大至地級及以上城市
今年10月17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部長倪虹在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提出了“四個取消、四個降低、兩個增加”的政策“組合拳”,其中一個“增加”就是通過貨幣化安置等方式,新增實施100萬套城中村改造和危舊房改造。本次通知印發後,這項增量政策將加速落地。
記者瞭解到,上述通知明確提出要擴大城中村改造政策支持範圍,按照通知要求,城中村改造政策支持範圍從最初的35個超大特大城市和城區常住人口300萬人以上的大城市,進一步擴大到了近300個地級及以上城市,地級城市資金能平衡、徵收補償方案成熟的項目,均可納入政策支持範圍。
這些城市符合條件的城中村改造項目均可以獲得政策支持,具體包括:納入地方政府專項債券支持範圍,開發性、政策性金融機構提供城中村改造專項借款,適用有關稅費優惠政策,鼓勵商業銀行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提供城中村改造貸款等,以確保項目順利推進。
中指研究院政策研究總監陳文靜指出,10月17日住建部提到的僅在35個特大超大城市城中村改造規模爲170萬套,全國需要改造的危舊房爲50萬套,本次城市擴圍後,滿足改造條件的城中村項目將更多,有望加快推動新增100萬套城中村改造和危舊房改造落地,對市場需求的帶動也有望更快體現出來。
推進城中村改造貨幣化安置
上述通知還強調,各地要結合當地房地產市場形勢,統籌考慮商品房的存量和增量,從實際出發,穩妥推進城中村改造貨幣化安置,城市危舊房改造可參照執行。
據瞭解,通過貨幣化安置等方式實施城中村改造,能夠更好地滿足羣衆自主選擇房型、區位等需求,縮短羣衆在外過渡時間,讓羣衆儘早住上新房;對城市來講,可以消除安全隱患,改善居住環境,完善城市功能;同時,在當前房地產市場供求關係發生重大變化的情況下,也有利於消化存量商品房,可謂一舉多得。
根據中指研究院測算,若按套均100平方米計算,貨幣化安置100萬套城中村和危舊房可帶動約1億平方米住宅銷售,對市場總量的貢獻約爲10%左右,這部分需求進入市場,有利於推動市場交易活躍度提升。100萬套改造體量中部分需求有望在今年年底和2025年轉化爲實際銷售,對新房銷售將形成實質性帶動。從改造體量上看,未來也存在進一步增加的空間。
另外,據陳文靜介紹,近期廣東省首筆城中村改造專項借款用於購買安置房已經落地廣州,國家開發銀行、農業發展銀行將陸續向項目發放首期2.5億元專項借款;佛山市南海區一城中村改造項目也於近日簽訂安置房回購協議,兩家政策性銀行將於近期發放購買安置房專項借款11.9億元。城中村改造專項借款與購買存量商品房作爲安置房結合,將進一步加速城中村改造推進節奏。
嚴格落實“一項目兩方案”
當前,我國城市發展已經進入了城市更新的重要時期,由大規模增量建設轉爲存量提質改造和增量結構調整並重,由外延粗放式發展向內涵集約式發展轉變。城中村改造是城市更新的重要內容,將充分釋放我國新型城鎮化的巨大潛力,形成新的經濟增長點。
上述通知要求,各地要落實好城中村改造財稅、土地、金融等支持政策,嚴格落實“一項目兩方案”,即每個項目都要制定完備的徵收補償方案、資金平衡方案等,這樣既能避免新增地方政府債務風險,又能確保徵收工作順利推進、切實維護羣衆合法權益,推動各項支持政策儘快落地見效。
廣東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員李宇嘉強調,並不是所有的項目都實施貨幣化安置,城中村改造並非大拆大建,前期國家文件已經明確了三種改造模式,即拆除新建、拆整結合和整治提升。此次通知明確提出,嚴格落實“一項目兩方案”,嚴格篩選符合條件的改造項目,即每一個改造項目都要先制定徵收補償方案和資金平衡方案,做到收支平衡、收益和融資平衡,方案不成熟、資金不能平衡的項目不能推進改造,也不能獲得政策扶持。
陳文靜指出,上述通知是對10月17日倪虹所提出的政策“組合拳”的具體落實,也是本週繼自然資源部發文鼓勵地方利用專項債收回收購存量閒置土地、三部門發佈多項減稅政策之後,第三個樓市政策。“可見,監管部門正在加速落地穩地產政策,多項政策疊加有利於形成合力,給市場提供可持續修復的動力。”
(編輯:王金龍 審覈:童海華 校對:顏京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