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城亡羊補牢 徐國勇:一個月內 盤點所有老舊住商大樓

圖/袁庭堯

高雄城中城大火造成46死亡,主要原因是低樓層商場人去樓空,且因住商混合大樓不用設管委會,造成火警檢查缺失。內政部長徐國勇18日於立法院表示,已經要求地方政府,在一個月內盤點所有老舊複合用途建築物,局部停業、荒廢者應全數納管並在三個月內完成環境清理。

徐國勇在內政委員會專題報告爲「確保民衆居住安全,盤點全臺危老建築,從高雄城中城大火重大傷亡案,探討如何提升老舊社區、住宅大樓與複合式建築之公共安全、環境維護、消防設備、逃生演練及防災教育、救災、傷患救助、創傷輔導與獨老等問題並保障消防人身安全與權益」。他指出,爲避免類似案件再次發生,要求地方政府一個月內盤點完成全國所有老舊複合用途建築物,特別是局部停業、歇業或荒廢者,列爲應辦理公安申報案件,全數納管。

另外,要求地方政府針對轄區內老舊複合用途建築物,如有荒廢雜亂樓層或空間,應責成建築物所有權人在三個月內完成環境清理改善,排除危險因子,屆期未改善者依建築法裁罰。

內政部研議修正《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強制要求老舊複合用途建築物應成立管理組織,並與地方政府討論改進及執行作法,以維護建築物安全設施與管理。

內政部將與地方政府通力合作,三個月內完成老舊複合用途建築物的公安與消防全面稽查,違規者依建築法、消防法相關法規裁處;要求地方政府加強火災搶救、人命救助、民衆疏散等救災演練。

徐國勇也指出,因建築物用途趨向多元複雜,如內部有居住或收容避難弱者的場所,共同防火管理及整體避難訓練至關重要。內政部已提出消防法修正草案,針對有二個以上場所的建築物且其管理權人不同時,規範管理權有分屬的特定建築物,應實施共有部分防火管理及整體避難訓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