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國勇:1個月內盤查全國老舊複合建築
高雄城中城大樓火警死傷慘重,內政部長徐國勇18日在立法院表示,要求地方政府在1個月內盤查老舊複合用途建築物全數納管,3個月完成公安與消防全面稽查。對於有人說強制規定成立管委會不是萬靈丹,徐則強調,至少是消防、公安方面強制力的第一步。(黃世麒攝)
針對高雄城中城大火,內政部長徐國勇昨赴立院專案報告說,類似城中城的危樓,雙北各有10多棟,除了要緊急處理,也將在1個月內盤查全國老舊複合用途建築並全數納管,3個月內完成公安及消防稽查。立委陳玉珍質詢高市府未確實執行消防安檢,應有責任;內政部次長花敬羣強調,單就這件事未必有明確責任。營建署長吳欣修則說,城中城都有申報,但確實沒做到強制處罰。
花敬羣稱城中城無明確責任
徐國勇也指出,內政部將研議修法《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強制老舊複合建物成立管理組織;也已函送《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至行政院,針對2個以上場所建物及其管理權人不同時,規範分屬建物,實施建物共有部分防火管理、避難訓練,並提出《消防設備人員法》修法草案送立院審議,確保公共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能維持正常運作。
民進黨立委羅美玲、賴惠員說, 因1995年以前無法可管,導致6都的7樓以上建物有成立管委會,臺北市應報備6085件但已報備僅2282件,報備率只有37.5%,6都最低,且是6都中平均屋齡最老的,高達7成建物屋齡超過30年。花敬羣迴應,全國有8506棟7層樓以上老舊住宅沒設管委會,將優先從複合式住宅修法強制成立管委會。
陳玉珍酸花 護航高雄市府
對於高市府今年10月赴城中城貼公告要消防檢查,卻因一樓有柵欄阻擋而作罷,陳玉珍認爲高市府未確實執行公務,是否有責任?花敬羣迴應,單純就「貼公告」這件事,「未必有明確的責任」。從建管、消防各方面有不同面向制度,每個縣市政府都有這樣的問題,而「法律責任不是我說了算,我又不是檢察官」。陳反酸花「感受到你護航高市府的苦心」。
吳欣修說,錢櫃大火後就發函請地方政府定期盤查高風險建築物,每年檢討申報狀況,城中城都有申報,「但更積極一點去強制處罰這件事情,這塊沒有做到」。營建署22日將與地方政府開會,強調要貫徹《建築法》第77條規定,要強制進行工安檢查、申報,不符合就要求改善,若未改善可直接開罰。
行政院長蘇貞昌昨在苗栗表示,全國各種建築老舊閒置、公私雜混、商住並用產生的一些亂象,已請內政部偕同各地方政府,用最快速方法解決排除,內部如有弱勢民衆居住,也要安排給予安心居住。
若有弱勢居民 必須安置
臺北市目前列管124件老舊複合高樓,消防局表示,已清查出14處高風險建築物,包含萬華區獅子林大樓、西寧國宅、大安區信維大樓、中正區亞洲廣場大樓等,將全面檢查、優先辦理消防搶救演練。
新北市複合型大樓約90棟,其中30年以上有7棟,包括三重區天台、金國與板橋區忠孝、南門等大樓。新北市工務局長詹榮鋒表示,預計20日全數完成安全與消防檢查,針對缺失全面要求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