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志明駁斥黃捷指控入黨被卡:她妹跟11人都使用同一張信用卡號
高雄市議員黃捷26日晚間宣佈退出時代力量,控訴胞妹黃蓉入黨申請案被擱置2個月,使用信用卡繳交黨費竟遭認定「不符合經驗法則」,質疑時代力量黨秘書長陳志明審覈入黨標準因人設事。
陳志明27日上午回擊 ,黃蓉除與11人使用同一張信用卡號外,領取黨證地點皆填寫於雲林黨部領取,當時正好發生雲林、宜蘭地方黨部入黨異常情況,且此案發生在決策委員總辭及補選前,反批黃捷所指的時間邏輯均不正確。
黃捷26日晚間在臉書宣佈退黨,批評時代力量擱置黃蓉申請入黨案,而黃蓉以信用卡繳交黨費竟被黨中央認定「不符合經驗法則」,還要黃蓉到現場拍照補件,質疑「原來入黨看的是審查者的經驗法則,不是照白紙黑字的入黨規定」。
黃捷質疑,誰能成功優先入黨原來是由秘書長決定,若陳志明是照個人「經驗法則」來審查入黨資格,請問陳志明此時參選決策委員是否公平,「經驗法則的標準,難道是指跟個人的友好程度嗎」。
▲時代力量秘書長陳志明。(圖/記者屠惠剛攝)
對此,陳志明27日上午澄清,時代力量今年5月底開始發生規則性命名的電子信箱申請入黨的異常狀況,發現大量代繳黨費、資料查對不符、紙本申請資料遭到塗改,甚至非本人申請入黨之情事。
陳志明說,因雲林、宜蘭黨部入黨異常情形嚴重,時任決策委員林易瑩、曾威凱、李少彣、吳韋達、林於凱、陳薇仲、曾玟學、陳志明、徐永明等人,在7月4日現場查閱入黨申請文件後,共同決議由他本人與曾威凱約談2位地方黨部主委,以釐清相關事況發生原因。
有關黃蓉入黨一事,陳志明指出,除了選舉委員會在26日下午召開記者會說明出現12人共同刷卡繳費之外,還出現此案12人居住地與通訊地皆與雲林縣無關的情況下,領取黨證地點都是在雲林黨部,此一異常情況,也屬雲林黨部入黨異常案的範圍。
陳志明表示,在取得2位主委的相關說法後,時任決策委員邱顯智、林於凱、陳薇仲、陳志明、徐永明、林易瑩、吳韋達等人,在7月30日共同決議暫停雲林及宜蘭黨部2位主委的職權,並將全案送交紀律委員會調查。
陳志明強調,當天決策委員會共同決議之後,才發生決策委員的總辭與補選,黨部同仁依照決策委員會決議執行相關事務,均在補選開始以前,而非在選舉過程中,因此黃捷主張此案因他本人或紀律委員而影響入黨申請者的投票權益,時間與邏輯都不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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