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行費喊漲、掛牌權利金上看11萬元 計程車駕駛擬發動抗爭

▲計程車車行行費調漲,掛牌權利金居高不下,引發駕駛不滿。(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李姿慧/臺北報導

根據交通部日前公佈統計,專職計程車司機實際收入扣除營運成本僅2.6萬元,如今再傳出計程車行行費喊漲,甚至向司機收取掛牌權利金2.5萬到11萬不等,讓司機無法生存。全國汽車駕駛人權益聯盟表示,政府若不積極正視和處理,將到交通部抗爭。

全國汽車駕駛人權益聯盟理事長劉鴻樟表示,30年前因計程車行行費從800元漲到1200元,再漲至2400元,有一羣司機受不了漲數倍的行費和權利金,組成合作社,由司機出資1萬元加入合作社,影響車行行費收入,行費因此才從2400降至1200元,行之有年約20年,有些車行爲了吸收司機,更優惠一年少收2個月行費,等於一個月平均僅收1千元,但現在行費已再度調漲至1500元,甚至也有漲至2000元,且出現聯合調漲行爲。

劉鴻樟表示,30年前開放合作社後,費用僅600元,許多計程車司機都加入合作社,因此政府後來停止發放合作社申請,鎖住配額,但計程車行與司機早已失去僱用關係,出問題追究司機,車行沒有責任,不少司機也都是自己購車靠行車行,但購買強制險和責任險都得透過車行。

他更指出,計程車行還收取高額掛牌權利金,雙北市已有出現一張牌2萬5千元整,高雄市更是出現一張牌11萬元整,司機已經到忍無可忍地步,甚至有司機無法生存退出,改開非法白牌車載客,將無法確保消費者權益。

劉鴻樟強調,他們已經在今年3月到4月行文給交通部和北市公共運輸處,但等不到積極處理,若政府再不正視問題,除各地計程車可能包圍地方交通局外,他們也將前往交通部抗爭,並呼籲全面開放計程車合作社。

對此,交通部則表示,針對行費和掛牌權利金等案,交通部將會再請六都主管機關查察。

交通部進一步說明指出,現行《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91-1條已有規定,車行及靠行駕駛人須簽訂公工會協商訂定之書面契約,以及爭議調解處理機制。因公告調漲爲北市車行,工會函文也是發給北市公運處處理,交通部也會再函請臺北巿注意查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