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人民檢察院公益訴訟保護昌都地理標誌品牌
記者近日從相關部門瞭解到,“類烏齊犛牛”農產品地理標誌和“康巴類烏齊犛牛”地理標誌證明商標成功申報後,因管理職責不清、執法力度不夠等問題,導致市面上出現以外地牛肉、國外進口牛肉冒充類烏齊犛牛肉的情況,損害“類烏齊犛牛”地理標誌品牌價值和名譽,侵害社會公共利益,人民羣衆反映強烈。
爲督促行政職能部門加強協作配合,促進“類烏齊犛牛”地理標誌依法規範使用,形成知識產權大保護格局。昌都市人民檢察院在公益訴訟立案調查之後,近期與昌都市農業農村局、昌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召開“類烏齊犛牛”地理標誌知識產權保護行政公益訴訟訴前磋商會。
會上,昌都市人民檢察院負責同志介紹了由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工作機制和當前保護“類烏齊犛牛”地理標誌的緊迫性以及重大意義,並建議行政機關秉持求同存異、客觀公正、依法保護、能動履職的要求細緻磋商,在下一步工作中切實採取有效措施,加大“類烏齊犛牛”品牌管理和保護力度,積極迴應社會關切。隨後,昌都市人民檢察院案件承辦檢察官就公益訴訟案件調查情況進行了詳細闡述,並依據《地理標誌產品保護辦法》《農產品地理標誌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提出了具體檢察監督意見。昌都市檢察院與農業農村局、市場監督管理局簽署了公益訴訟《事實確認書》。
據瞭解,昌都類烏齊犛牛以其肉質鮮美、品質優良享譽區內外,備受羣衆喜愛,2020年被評爲國家地理標誌農產品,2023年被農業農村部評爲第二批名特優新農產品。地理標誌不僅具有知識產權的私權屬性,也具有公益屬性。昌都市人民檢察院負責人表示,下一步,昌都檢察機關將充分發揮“四大檢察”職能作用,按照最高檢“檢護民生”“檢察護企”專項部署要求,加大昌都市農產品地理標誌法治化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