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忍肢解8公斤鯊魚! 都是爲了牠的膠原蛋白

▲被肢解的鯊魚。(圖/海巡署東部地區巡防局提供)

地方中心臺東報導

小心觸法!海巡署東部地區巡防局第八二岸巡大隊5月31日執行監卸檢查勤務時,發現東港籍「勝○○6號」船上有肢解過的鯊魚2尾,已經違反了「鯊魚鰭不離身」法規。Taiwan SPCA 臺灣防止虐待動物協會也呼籲民衆「不要誤信吃魚翅的好處,吃多了反而會有汞超標的危險。」

新港安檢所人員表示,31日晚上7點45分值勤時發現東港籍「勝○○6號」船上漁獲有2尾鯊魚(共8公斤)魚鰭離身肢解,「船長說是自己要吃的,我們告訴他魚貨不可以變賣,並且已經觸法了!隨即將船長函送主關機關裁處。」

Taiwan SPCA 臺灣防止虐待動物協會也在臉書提到,「捕殺魚翅的過程不僅殘忍,更因此導致鯊魚總數大幅減少」,並且「魚翅的主要成份就是膠原蛋白,但是這種膠原蛋白並沒有特殊的地方,也無助於癌症的預防與治療,大多數魚翅含汞量更超過標準。」

漁業署指出,「爲了保育並永續利用鯊魚資源,已經在2012年發佈了『漁船捕獲鯊魚魚鰭處理應行遵守及注意事項』(簡稱「鯊魚鰭不離身」法規),以由近而遠、先大船小船等漸近方式,推動『鯊魚鰭不離身』措施」,主要的政策落實在「魚鰭與魚身重量比例不超過5%」,並依照漁船大小分爲「鯊魚漁獲物以冰鮮方式保存之漁船」、「鯊魚漁獲物以冷凍方式保存之總噸位一百以上漁船」及「鯊魚漁獲物以冷凍方式保存之總噸位未滿一百漁船」等三種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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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防止虐待動物協會在臉書呼籲民衆不要吃魚翅。(圖/翻攝自Taiwan SPCA 臺灣防止虐待動物協會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