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只打豪宅 央行這回盯上第二房
財經中心/臺北報導中央銀行持續打房不手軟,趕在下月理監事會議召開前,央行日前發文國銀,進一步緊縮「第二屋」貸款規定,清查「老屋新貸」的情況,即民衆若以已償還完貸款的房子再度抵押向銀行貸款,用於購買管制區(臺北市及新北市13區)的房屋,貸款成數應以新屋鑑價的6成爲上限。舉例來說,民衆若以價值1000萬元且已償還完貸款的房屋,向銀行申請貸款500萬元,並將這筆資金用於購置管制區內總價2000萬元的房產,則總貸款金額僅爲新屋鑑價2000萬元的6成1200萬元,其中,1200萬元的貸款包含舊屋貸款的500萬元,即新屋僅能貸款700萬元。此外,市場日前也傳出,央行可能推出第2波房地產選擇性信用管制,矛頭指向屢創天價的豪宅,擬將豪宅貸款成數調降至5成,對於北市、新北市的第2套房貸,也同步下砍到5成。配合央行打房政策,臺銀、土銀、合庫等多家公股行庫也重新檢討對豪宅定義,擴大房貸管控標準,其中,雙北市豪宅定義降至8000萬元,至於其他縣市豪宅定義則降至5000萬元。此外,各家公股行庫對豪宅貸款也都從嚴限制,也就是一旦被列爲豪宅貸款案,貸款條件都趨於嚴苛,最高貸款成數降至5或6成,利率與一般房貸利率至少加碼1碼(即0.25個百分點),部分加碼幅度更高達2碼(即0.5個百分點),且加碼後最低利率不得低於2%,無寬限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