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讓“網紅景點”成爲一個貶義詞
美出天際的“天空之鏡”,不過是幾塊拼湊的鏡子,周邊環境雜亂不堪;浪漫迷人的“普羅旺斯薰衣草花海”,其實是一小片稀稀拉拉的盆栽;刷爆朋友圈的“夢幻燈光節”,現場充斥着各種“土味皮卡丘”……近年來,各地“網紅景點”層出不窮,一些景點通過虛假宣傳“誘騙”消費者,受到市場監管部門的處罰。業內人士認爲,在當前旅遊業逐步復甦的背景下,旅遊景點應修煉好產品和服務的“內功”。
互聯網的發展,網紅經濟的出現,不可避免地改變了旅遊。過去,人們往往“跟着名人去旅遊”,比如唐詩宋詞裡出現過的,名人名作提到過的,主流媒體報道過的,都會引發人們循其足印而前行。可現在,很多人“跟着網紅去旅遊”,各種旅遊攻略中出現的,所謂朋友圈刷屏的,競相成了旅遊目的地。
不能武斷地認爲所有“網紅景點”都是炒作出來的,都是掛羊頭賣狗肉,但也不可否認,現在一些“網紅景點”確實有很多問題。比如,湖南郴州市臨武縣滴水源景區,宣稱打造了國內首創的“天空之鏡”,可在事實上,這個“網紅景點”採取了“以小充大”“移花接木”等虛假宣傳手段,實際鏡面約8平方米,卻號稱“超長9D玻璃天空之鏡”;建設施工費用1.5萬元,卻號稱“斥巨資打造”;顯示有藍天白雲、彩色氣球等場景的多張圖片,更是直接從網上搜集,無一爲景區實景照片。真是全假不真,誰去誰上當。
世界雖大,無外乎網上網下,互聯網已經深深改變生活,對於景點來說,努力提升網絡知名度是一件好事,但真正值得思考的是,“網紅”代表什麼,如何打造“網紅”。
人們期待或者說認可的“網紅景點”,應當和以往人們熟知的知名景點一樣,都是有內涵的,是通過拼產品拼服務,一步一步打造出來的。相對於傳統景點,“網紅景點”可能更具有宣傳意識,更具有傳播特徵,如果一個景點不注重網絡口碑,不打造網絡形象,只能說是身子進入了新時代,而腦袋還停留在上世紀。
打造“網紅景點”無可厚非,但必須走正路,可現在一些景點卻動起了“歪腦筋”。這些“網紅景點”有一個共同特徵就是精於美容修飾,癡於投機取巧,從本質上講,都是“做圖的”,而不是“做旅遊的”。
有人可能會說,現在不少網友熱衷打卡,旅遊主要就是用來拍照裝扮朋友圈,是給別人看的,只在乎“來過了”不在乎“有什麼”。網友喜歡拍照,但不是就不要旅遊體驗,誇大宣傳、虛假宣傳往往能迅速提升景點知名度,帶來客流和收入,但旅遊業的長遠發展,是建立在產品和服務基礎上的。急功近利只有蠅頭小利,弄虛作假終會作繭自縛,這麼做不僅自身經營不可持續,而且會對整個旅遊行業和消費環境帶來損害。
別讓“網紅景點”成爲一個貶義詞。真正的網紅,有內涵支撐,能持續發展,而虛假宣傳做的是“一錘子買賣”,註定只能“紅一時”。常態化疫情防控條件下,旅遊業復甦很不容易,“網紅景點”的出現說明市場潛力仍在,越是在這樣的時候,越是要沉得住氣,要堅持做品質,而不能觸碰法律的紅線,僭越遊客的底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