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互聯網法院一審宣判“聯想訴大V萬能的大熊”網絡侵權案

來源:封面新聞

封面新聞記者 粟裕

日前,北京互聯網法院就聯想集團與微博用戶“萬能的大熊”網絡侵權責任糾紛一案,進行公開審理。法院一審裁定:被告向原告道歉,並支付經濟損失及相關費用16萬餘元。

據瞭解,2023年10月24日,在聯想創新科技大會上,聯想集團董事長楊元慶公佈了人工智能產品,並與英偉達創始人黃仁鑫就人工智能技術的發展和前景展開對談。11月2日,“@萬能的大熊”發佈微博稱聯想宣佈同英偉達達成合作,楊元慶強調沒有考慮過和華爲合作。

原告表示,楊元慶在會上並未談及與華爲公司相關的任何話題,相關內容爲“捏造”。原告提供的數據顯示,該微博獲贊1772次,評論286次,轉發115次。評論區存在大量基於此內容,做出的對聯想不利的評論。

法院認爲,被告在沒有事實根據的情況下發布微博,引發評論區中大量關於原告的負面評價、攻擊言論。被告系具有一定影響力的“大V”,擁有三百餘萬體量的粉絲羣體,對所發佈內容負有較高的審查義務,應在有充分事實根據的前提下發布微博。

法院判令被告在微博賬號首頁置頂位置發佈致歉聲明。向原告支付經濟損失100000元,並向原告支付公證服務費6240元、律師費60000元。

近年來,中央網信辦持續開展“清朗”系列專項行動,集中整治網上突出問題亂象。在2024年“清朗”系列專項行動重點開展的10項整治任務中,便包括“優化營商網絡環境——整治涉企侵權信息亂象”行動。重點整治散佈傳播涉企虛假不實信息,蓄意造謠抹黑企業、企業家,以“輿論監督”名義對企業進行敲詐勒索等問題。

法院認爲,本案中,被告明知言論較爲敏感、易煽動網民情緒,卻仍在沒有事實根據的情況下發布微博。此外,明知涉案微博系不實內容,卻放任其傳播、輿論發酵,存在主觀過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