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教職員權益 高教工會康寧分部將推簽訂團協

高教工會和高教工會康寧分部今天表示,教育部堅持康寧大學董事推選採羣組模式,工會對此感到遺憾,未來將推動與校方和新董事會協商並簽訂團體協約,以保障教職員權益。

教育部去年因康寧大學董事會未在期限內完成捐資,向法院聲請解除康寧大學全體董事職務,法院於去年11月裁定。爲籌組公益董事,教育部日前組成康寧學校財團法人董事推選小組,選出羣組董事2組、個人董事19名進入第2階段,預計6月30日進行第3階段決選。

臺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及臺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康寧大學分部表示,雖然高教工會康寧分部數度反對「羣組董事模式」,但仍未獲教育部與董事推選小組同意,對此表達遺憾;高教工會康寧分部迫於無奈,僅能針對進入最後決選的2組羣組董事團隊,進行貫徹民主精神的意向投票。

根據高教工會康寧分部邀請教職員進行的意向投票顯示,超過62%教職員對「智慧健康系統」羣組董事表達負面意向;對於另一組「臺北醫學大學」羣組董事,則有8.5%教職員表達負面意向。

高教工會與高教工會康寧大學分部指出,日前康寧分部與會員討論,已正式決定將依據團體協約法賦予的權利,全力推動與校方和新的董事會協商並簽訂團體協約,力求未來透過勞資平等協商的法律程序,在團體協約中保障教職員權益,確保康寧大學的永續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