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橋狠夫刺妻致死 遭判14年

新北板橋一名丈夫妻子發生口角未料男子持刀砍死妻子再自殘,造成一死一傷。(本報資料照片

板橋郭姓男子與妻感情不睦,認爲妻子將他的話當耳邊風,今年2月間兩人發生口角,郭持水果刀刺妻子35刀,造成妻子肺臟心臟肝臟多處傷口出血過多身亡,直到隔天兒子進房,郭才說「我把你媽媽給殺了」。新北地院審理一審判決郭男14年徒刑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65歲郭姓男子林姓妻子感情不睦,案發當天,林男不滿妻子 對他說「神經病,你不是我老公」,兩人發生口角,盛怒下持水果刀刺向妻子,妻子斷氣後,郭男再持刀自殘。

直到隔天上午,郭家兒子返家探視父母,進母親房門時,郭男告知「我把你媽媽給殺了」,嚇得兒子報案,受傷的郭男就醫無大礙

郭男在警詢時指出,當天中午跟妻子一起吃飯,因爲先前妻子介紹推拿師給他治療身體,但反而身體更差,想到老婆對他態度不好,當天又很大聲說他是神經病,又說他不是她的老公,纔會動手

郭男說,當時老婆進房間躺着,他先拿圍巾包着她的臉朝老婆刺下去,犯案後他相當後悔,纔會拿刀自殘。

郭男辯護人雖以郭男患有精神疾病,但法院根據鑑定報告認爲,郭男知道殺人違法,雖有憂鬱症、焦慮症及疑似自閉症,但這些精神疾病並未影響其辨識行爲能力考量他犯後態度良好,坦承犯行,判決上述刑期。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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