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歲賣淫女明知患有艾滋病依舊賣淫70餘次 獲刑兩年半
(原標題:50歲賣淫女明知患有艾滋病依舊賣淫70餘次 獲刑兩年半)
50歲女子黃某四年前即被查出患有艾滋病,但是其卻在明知患病的情況下賣淫70餘次。近日,浙江台州市椒江區人民法院對該案件進行一審判決,被告人黃某犯傳播性病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
判決書顯示,被告人1970年出生,2020年6月因賣淫行爲被行政拘留十五日,追繳違法所得人民幣50元,同年6月18日被台州市公安局集聚區分局刑事拘留,同年7月20日經台州市椒江區人民檢察院批准被逮捕。
公訴機關臺州市椒江區人民檢察院指控,2016年12月28日,被告人黃某在雲南省西雙版納景洪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進行了檢測,結果HIV-1顯陽性。2020年4月26日至2020年6月2日,被告人黃某至台州市椒江區,並在租住的台州市椒江區一居民樓從事賣淫活動70餘次,獲利3590元,已查找到嫖娼人員31人。2020年6月2日晚,公安民警抓獲被告人黃某,作案工具手機1部被扣押,違法所得人民幣50元被追繳。
台州市椒江區人民法院認爲,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黃某犯傳播性病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量刑建議適當,符合認罪認罰訴訟制度,應予採納。判決被告人黃某犯傳播性病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追繳違法所得人民幣3540元,予以沒收,上繳國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