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家中概股在香港第二上市 佔港股總市值的16.2%
香港交易所4月29日舉行上市改革三週年記者會,分享過去三年上市改革帶來的變化,並展望香港IPO市場最新發展。(示意圖/達志影像)
香港交易所4月29日舉行上市改革三週年記者會,分享過去三年上市改革帶來的變化,並展望香港IPO市場最新發展。自2018年4月30日推行上市改革以來,截至今年4月30日,共有14家中概股在香港上市,其總市值爲86621.14億,佔港股總市值的16.2%。
綜合陸媒報導,2018年,港交所推出上市制度改革,在《上市規則》中新增三個章節,其中一個章節是合資格的海外上市公司來港第二上市。
港交所市場發展科主管鮑海潔表示,相對於第一上市,中概股在選擇第二上市地時更看重市場的便利性及其管理能力,在香港上市的14家中概股普遍有不錯表現,部分在香港部分的交投量更是超越美國。
在香港第二上市的中概股,現時可能面臨在美國退市風險。鮑海潔表示,港交所今年3月31日就海外發行人上市制度進行市場諮詢,討論中概股雙重上市,相信有助解決此問題。
鮑海潔表示,目前正在收集意見的過程中,等到收集意見完畢之後,上市科會整理相關意見,再進行迴應。她強調,如果未來相關政策能夠落地,將給中概股公司來香港上市提供更多的選擇和通道。
鮑海潔表示,未來如果中概股被要求從美國退市,需提前通知港交所,經程序轉爲在香港上市。她表示,屆時上市公司將可沿用原先的上市條件,僅需要額外滿足部分特殊條件,相信不會影響上市地位,之後便可有序在其他市場退市,或作私有化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