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歲!低齡未成年人刑責範圍再調整!

(原標題:12歲!低齡未成年人刑責範圍調整!)

低齡未成年人嚴重犯罪問題社會關注,如何做到不枉不縱,精準懲治?刑法修正案(十一)對此作出重大修改,對法定最低刑事責任年齡個別下調。規定12週歲以上低齡未成年人實施以下犯罪行爲,應當負刑事責任。

監製丨趙雪花 王志明

策劃丨侯豔 孫瑩

記者丨龔琬茹

視覺丨張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