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正一姐」美女律師偷竊紓壓 沒前科獲緩刑
▲鄰誇「人生勝利組」,高材生壓力大罹偷竊癖。(圖/照片翻拍)
國立大學法律系畢業的簡姓女子是鄰居眼中的「人生勝利組」,畢業前就考上律師,而且外型亮麗,是學校的風雲人物,被封爲「最正一姐」,卻疑因父母逼她考司法官,壓力太大罹患偷竊癖,3度到賣場偷東西,在3月初被逮,還被賣場人員稱作「正妹小偷」。新北市地方法院認爲簡女沒有前科,判她罰金7000元、緩刑2年,給她自新的機會。
留着一頭長髮、深邃雙眼配上高挺鼻樑,簡女外型極爲搶眼,就讀高中時,就因語文能力突出,是朗讀、作文等比賽的常勝軍,是校內的風雲人物,原本大學念語文學系,但在父母的期待下,大二轉系念法律,個性卻變得鬱鬱寡歡,並在部落格寫下「好想出國,但現實和理想總有差距,難以改變,有太多的束縛和枷鎖,不是那麼簡單就能無視和擺脫」。
即使念法律並非自願,簡女仍考上律師,而父母又要她再考司法官,在身心備受煎熬下,疑藉由偷竊來紓壓。去年底,她二度在新北市三重區一家賣場偷東西;今年3月初,她又再次行竊,被店員發現報警處理,員警搜出價值約5000元的20多樣商品,大多是文具類,如筆記本、便利貼。她原本否認犯行,直到員警要求出示發票,她才改口。
簡女被帶回警局後,雙親接獲通知趕到,母親哭着說,「都是我們逼她考司法官,害她變這樣」,店家也同情她的遭遇,願意和解,但竊盜爲非告訴乃論罪(公訴罪),警方訊後仍將她依竊盜罪嫌移送法辦。
新北地檢署3月11日起訴簡女,聲請簡易處刑,法院以簡女沒有前科,僅一時貪念犯錯,犯後深知悔悟、應無再犯之虞,判處罰金7000元、緩刑2年。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