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萬州45名失信人員名單曝光!看看都有誰…
2020年第4批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爲維護人民羣衆的合法權益,樹立司法權威,加大失信懲戒力度,現集中曝光一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失信被執行人,以督促被執行人及時主動履行義務,共建誠信社會。
1
案號:(2019)渝0101執恢101號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500101060548246W
被執行人2:馮毓超
公民身份號碼:500101198905287891
2
案號:(2020)渝0101執4428號
被執行人:譚小云
公民身份號碼:511202198101235337
未履行標的:45200元
3
案號:(2020)渝0101執恢899號
被執行人:秦勇
公民身份號碼:500101198811198871
未履行標的:27200元
4
案號:(2016)渝0101執2199號
案由:借款合同糾紛
被執行人:雷從雲
公民身份號碼:512222197903148915
未履行標的:1097356元
5
案號:(2016)渝0101執3056號
案由:借款合同糾紛
被執行人1:彭永輝
公民身份號碼:511225197412180310
被執行人2:盧進容
公民身份號碼:512226197503250326
未履行標的:50000元
6
案號:(2020)渝0101執恢1172號
案由:借款合同j
被執行人1:張仁壽
公民身份號碼:512227196106032351
被執行人2:蘇流香
公民身份號碼:512227196408062345
未履行標的:420000元
7
案號:(2020)渝0101執4265號
案由:借款合同糾紛
被執行人:姜友全
公民身份號碼:512221197410114876
未履行標的:117045元
8
案號:(2019)渝0101執恢1411號
案由:借款合同糾紛
被執行人:文新華
公民身份號碼:512221196203117631
未履行標的:2050000元
9
案號:(2020)渝0101執248號
案由:借款合同糾紛
被執行人:向幫全
公民身份號碼:512221195609236855
未履行標的:100000元
10
案號:(2020)渝0101執4778號
案由:借款合同糾紛
被執行人1:譚永平
公民身份號碼:512221196510250416
被執行人2:張德清
公民身份號碼:51222119700922100X
未履行標的:500000元
11
案號:(2020)渝0101執2182號
案由:借款合同糾紛
被執行人:文明雲
公民身份號碼:51120219750628487X
未履行標的:132926元
12
案號:(2020)渝0101執2797號
案由:買賣合同糾紛
被執行人1:郎天均
公民身份號碼:512221196402132498
被執行人2:向家平
公民身份號碼:512221196902030543
未履行標的:52285元
13
案號:(2020)渝0101執4195號
案由: 委託合同糾紛
被執行人:冉從海
公民身份號碼:512221197610064092
未履行標的:30275元
14
案號:(2020)渝0101執1155號
案由:提供勞務者受害糾紛
被執行人1:張德建
公民身份號碼:512221197211292354
被執行人2:封詩云
公民身份號碼:512221197309102037
被執行人3:牟其雲
公民身份號碼:51222119710722081X
未履行標的:373466.53元
15
案號:(2020)渝0101執2049號
案由:借款合同糾紛
被執行人1:萬向東
公民身份號碼:512201196710311310
被執行人2:黎明
公民身份號碼:512222196901010061
未履行標的:886452元
16
案號:(2020)渝0101執959號
案由:借款合同糾紛
被執行人1:張淑玲
公民身份號碼:512221197302270281
被執行人2:高勇
公民身份號碼:512221197303240391
未履行標的:1699508元
17
案號:(2020)渝0101執3979號
案由:借款合同糾紛
被執行人:陳信
公民身份號碼:511202197509112512
未履行標的:335193元
18
案號:(2020)渝0101執3273號、(2020)渝0101執3491號
案由:借款合同糾紛
被執行人:劉延飛
公民身份號碼:50010119870617371X
未履行標的:50000元
19
案號:(2020)渝0101執3241號
案由:借款合同糾紛
被執行人:陳流俊
公民身份號碼:512226196504181110
未履行標的:1313168.38元
20
案號:(2020)渝0101執3276號
案由:借款合同糾紛
被執行人:李洪
公民身份號碼:50010119910401605X
未履行標的:147244.81元
21
案號:(2020)渝0101執3284號
案由:借款合同糾紛
被執行人:曾凡樹
公民身份號碼:511203197903241079
未履行標的:483400元
22
案號:(2020)渝0101執3251號
案由:借款合同糾紛
被執行人:楊忠乾
公民身份號碼:610502198207246412
未履行標的:95000元
23
案號:(2020)渝0101執3880號
案由:買賣合同糾紛
被執行人:唐建豐
公民身份號碼:422802197810095231
未履行標的:54218元
24
案號:(2020)渝0101執3975號
案由:借款合同糾紛
被執行人:張勇
公民身份號碼:512221197008095013
未履行標的:59346元
25
案號:(2020)渝0101執3731號
案由: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
被執行人:馮小均
公民身份號碼:500101198704137897
未履行標的:90000元
26
案號:(2020)渝0101執4361號
案由:買賣合同糾紛
被執行人:熊德全
公民身份號碼:512201196910042813
未履行標的:29528元
27
案號:(2020)渝0101執恢744號
案由:股權轉讓糾紛
被執行人:黃國勝
公民身份號碼:512201197403030353
未履行標的:600000元
28
案號:(2020)渝0101執55號
案由:買賣合同糾紛
被執行人:郎宇均
公民身份號碼:512221196207274474
未履行標的:22391元及利息
29
案號:(2020)渝0101執1445號
案由:借款合同糾紛
被執行人:劉耀濱
公民身份號碼:512225196804290988
未履行標的:48042.84元及利息
30
案號:(2020)渝0101執738號
案由:贍養糾紛
被執行人:何英
公民身份號碼:511204198207144823
未履行標的:2660元
31
案號:(2020)渝0101執2446號
案由:借款合同糾紛
被執行人:黃洪亮
公民身份號碼:510221197604262453
未履行標的:70000元及利息
32
案號:(2020)渝0101執5783號
案由:勞務合同糾紛
被執行人:程緒坤
公民身份號碼:511204197510260419
未履行標的:9916元
33
案號:(2020)渝0101執5627號
案由:借款合同糾紛
被執行人:向書齊
公民身份號碼:512221196404208716
未履行標的:43144元
34
案號:(2020)渝0101執5776號
案由:借款合同糾紛
被執行人1:吳永龍
公民身份號碼:512221197009240112
被執行人2:宋平
公民身份號碼:512228197207250025
未履行標的:353275元
35
案號:(2020)渝0101執5548號
案由:借款合同糾紛
被執行人:周攀
公民身份號碼:511204197912280914
未履行標的:246405元
36
案號:(2020)渝0101執5568號
案由:買賣合同糾紛
被執行人:向萬發
公民身份號碼:512221197206205113
未履行標的:12982元
廣大人民羣衆:以上被執行人在萬州區人民法院所涉案件尚未執結且拒不主動履行,如您認識或瞭解以下被執行人並知曉其下落和財產線索,請主動撥打023-87666171進行線索舉報,我們定當及時覈實並早日實現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
各被執行人:法網恢恢必將疏而不漏,限你及時主動到萬州區人民法院執行局履行法定義務,否則萬州區人民法院將對你採取包括但不限於納入失信人員名單、進行限制消費、罰款、拘留等多項強制措施,並在查得你名下房屋、車輛、銀行存款等財產時立即啓動強制執行,現對你發佈如下限制消費令:
重慶市萬州區人民法院
限 制 消 費 令
(2020)第4號
上列被執行人,因你(單位)未按生效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義務,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的若干規定》,現向你(單位)發出限制消費令,責令你(單位)必須遵守如下規定:
一、被執行人爲自然人的,不得有以下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爲:
(一)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
(三)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
(四)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
(五)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
(六)旅遊、度假;
(七)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八)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
(九)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費行爲。
二、被執行人爲單位的,被限制高消費後,禁止被執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實際控制人實施第一條規定的行爲。
如你(單位)有違反上述規定的行爲,一經發現或經舉報查實,我院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的規定,對你(單位)予以罰款、拘留;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追究你(單位)刑事責任。同時,我院再次責令你(單位)及時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否則,將對你(單位)進一步採取強制執行措施。
本令自發出之日起生效,其效力至你(單位)完全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或申請執行人書面申請解除本令時止。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