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立案!直面船舶污染“硬骨頭”

●檢察機關服務保障長江經濟帶高質量發展系列報道之一

護佑一江碧水浩蕩東流

——檢察機關推進長江船舶污染治理紀實

一江碧水,百舸爭流。

然而,船舶拆解行業違法拆解產生的廢油、油漆等,直排長江防不勝防;廢棄船舶長期擱置於沙灘,亦存在污染隱患……這些都可能讓碧水蒙塵。

長江支流衆多,流域港口衆多,因船舶流動、監管分散、責任不清,船舶污染治理難。近年來,全國檢察機關深入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習近平法治思想,以高質效檢察履職推進長江干支流船舶污染治理,取得明顯成效。“船舶污染現象少了,長江變得越來越美了。”在長江邊上工作、生活的全國人大代表、湖北省江陵縣疾控中心國家血防基地辦主任李霞如是說。

直面船舶污染“硬骨頭”

2021年3月開始實施的長江保護法明令禁止船舶污染。但船舶生活污水、含油污水以及生活垃圾直排長江現象仍時有發生,影響長江水質。護佑一江碧水浩蕩東流就意味着必須解決這一問題。如何治理也就成了擺在檢察機關面前的一道必答題。

近年來,長江沿江省市和有關部門出臺系列政策,持續加大整治力度。記者瞭解到,在深化爲期三年的“公益訴訟守護美好生活”專項監督活動中,檢察機關也針對長江水污染、船舶港口污染等重點問題加大公益訴訟辦案力度。

不僅如此,最高檢更是決定對長江船舶污染問題以公益訴訟立案,採取最高檢負責主案、長江經濟帶11省市檢察機關同步辦理關聯案件的“1+N”辦案模式,分層監督、整體推進。

據悉,爲加快推進長江流域船舶污染治理公益訴訟專案辦理,最高檢專案組還圍繞船舶污染物收集、轉運、處置設施和專用碼頭規劃建設運行等問題,於2023年1月29日至2月5日赴長江沿線6省市開展現場辦案和重點案件線索實地督辦工作,以點帶面推進解決船舶污染治理深層次問題。

湘江,古稱湘水,是長江的主要支流之一。湖南省長沙市檢察院在開展長江船舶污染督促治理專項行動中發現,有碼頭未建立污水處理設施,污水直排湘江;港口、碼頭船舶污染物接收、儲存和轉運設施不完善;兩家船舶污染物回收公司部分船隻轉運臺賬不全,垃圾分類不完善、部分生活污水直排湘江;多輛廢棄船舶長期擱置於某河段沙灘,存在污染隱患,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長沙市檢察院就發現的船舶污染相關問題依法以公益訴訟立案,並向交通運輸部門制發檢察建議。收到檢察建議後,交通運輸部門積極進行整改——投入數千萬元更新改造108艘船舶岸電受電設施、26套港口岸電設備、23套消防設施,依規拆解拖離7艘廢棄船舶,完善了證書證照辦理,推動船舶污染防治常態化、長效化。

凝聚長江保護“全流域”力量

“多部門協同、全流域聯動治理”是深入推進長江船舶污染治理專案辦理的要求和方向。

記者採訪瞭解到,檢察機關深入落實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人民檢察院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檢察工作情況的報告》意見,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訴訟“四大檢察”一體發力,服務打好藍天碧水淨土保衛戰。在辦案中注重深化多方協同,增強區域執法司法聯動性,打好協同保護組合拳,推動實現長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齊抓共管”。

2022年3月,中央第二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發現,江蘇復興船舶有限公司(下稱復興公司)在沒有通過環評審批的情況下,開展噴砂除鏽和露天噴塗作業,並將作業中產生的鋼砂與油漆塗層、鐵鏽、廢油等混合形成的廢鋼砂混合物鋪墊在船臺與長江連接處,通過長江漲落潮將廢鋼砂衝入長江,對生態環境造成嚴重破壞。

最高檢高度重視,掛牌督辦該案。江蘇省檢察院將案件交辦鎮江市檢察院後,該院啓動一體化辦案機制,與丹陽市檢察院組成專案組聯合辦理。2022年9月20日,丹陽市檢察院以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立案。

經調查覈實,丹陽市檢察院向江陰市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指控復興公司及法定代表人韓某等5人犯污染環境罪,訴請判令復興公司賠償生態環境損害費用共計400萬餘元,懲罰性賠償金11萬餘元,並在國家級媒體公開賠禮道歉。2023年6月16日,江陰市法院作出刑事判決,復興公司及韓某等5人犯污染環境罪被追究刑事責任。同年9月28日,江陰市法院作出民事判決,支持了丹陽市檢察院全部訴訟請求,該判決已生效。

攜手各方守護長江秀美安瀾,檢察機關還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參加聽證會;通過“益心爲公”志願者檢察雲平臺,依靠公衆力量發現和解決公益損害問題;拓展衛星遙感技術、大數據信息平臺、無人機、快速檢測技術在辦案中的應用場景,研發推廣一批有成效、可複製的大數據法律監督模型……一體履職、綜合履職、能動履職之下,長江船舶污染治理逐步向好。

做好水淨江寧的“後半篇文章”

2023年7月15日,湖北省宜昌市政府出臺了《關於規範船舶拆解工作的若干意見》。

這是宜昌市檢察機關在辦理督促整治船舶修造、拆解行業污染環境行政公益訴訟系列案時,向前一步,推動多個部門協同對船舶企業開展分類處置,促進規範船舶修造、拆解行業治理的成果,也是在推進長江干支流船舶污染治理的道路上,沿江檢察機關依法加強能動履職,立足法定職能,防止就案辦案、機械司法,追求更好履職效果的一個縮影。

如何確保“水淨江寧”?檢察機關必須做好“後半篇文章”,這也是“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的應有之義。

在貴州,黔西市檢察院組織轄區內海事工作人員、船舶經營者和船舶管理公司工作人員圍繞船舶生活垃圾、廢棄油品、糞污的收集和處理,“船E行”軟件的使用等方面專門舉辦“船舶污染治理與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培訓班”,在提高船舶運營者的生態環保意識的同時提升船舶污染治理靜態監管水平。

在安徽,針對巢湖流域機動船舶長期停靠、廢棄,侵佔溼地岸線,對巢湖流域部分飲用水水源造成污染隱患等問題,巢湖檢察機關與市林業和園林建設服務中心建立協作機制,成立溼地生態保護聯盟,強化對溼地保護的日常巡查和監督,對於廢棄船舶,做到及時發現、隨時清理,解決困擾當地多年的溼地保護難題。

凡是過往,皆爲序章。保護長江需要持續發力、久久爲功。新徵程上,檢察機關將深入貫徹實施長江保護法,結合辦案助推構建現代化船舶污染治理模式,以“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協同有關部門加強長江保護,助推長江經濟帶高質量發展。

(來源:檢察日報·要聞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