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稅率明年調升 金融業反對聲浪高
營業收入淨額前三大行業有效稅率
財政部營利事業所得基本稅額(AMT)徵收率草案預告完成,大型企業明年最低稅率將從現行12%調高至15%,除工總及工商協進會先前提六大理由反對,券商公會和壽險公會也罕見以公會名義表達反對立場。
券商和壽險公會本次聯名建議財政部不應以調高AMT徵收率作爲接軌歐盟最低稅負制(GMT)的短期因應措施;考量GMT對臺灣企業實質影響時程,建議財政部可於2026年直接導入符合國際規範的GMT(含QDMTT避風港)稅制。
這樣的訴求和工總及工商協進會的意見相符,都是希望以直接導入GMT取代調高AMT徵收率。財政部則對此強調,臺灣現在已經採用AMT,提高大型企業稅率是爲了不讓課稅權旁落他國,接軌GMT則是比較中長期的目標。
歐盟最低稅負制訂有UTPR和QDMTT兩大避風港條款,前者指集團最終母公司所在地若適用至少20%的名目企業所得稅率,於過渡期間無需依UTPR繳納最終母公司所在地的補充稅款;後者指低稅地區政府可優先保留課稅權。
市場原本即預期,財政部調高大型企業AMT徵收率,科技業和金融業會是重災區,中小企業則不會受影響。但本次不僅金融業兩大公會出面反對,預告期間還有多家金控旗下員工聯名提出意見,可說金融業對新版AMT「人人喊打」。
富邦金、元大金、中信金、凱基金和玉山金即以員工個人聯名方式提出兩大建議,一是AMT新制適用對象排除符合UTPR避風港條款的跨國企業集團(MNE);二是於2026年導入QDMTT,且讓適用QDMTT的MNE可免適用AMT。泛公股的兆豐金控,也單獨以金控名議建議,可參考UTPR避風港條款,增加過渡期避風港規定,即讓母公司在臺的MNE明年可免適用AMT草案15%的規定。
金融業者指出,臺灣現行營所稅的名目稅率即爲20%,相關建議可避免臺灣的MNE承擔高於QDMTT的租稅負擔,希望財政部可以參考業者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