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警署內輪流性侵加國女遊客 巴黎兩員警面臨20年重刑

巴黎員警在總警署內性侵奸加拿大遊客案開審。圖爲被害人班頓進入法庭時的畫面。(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2014年,法國巴黎兩名反幫派犯罪菁英警察被控在總警署內輪流性侵奸一名加拿大女遊客。2016,法官裁定兩被告罪名不成立,受害人不服判決,決定上訴。法院將該案發回更審,此案在本週一(14日)開庭預計庭審時間約3星期。兩名員警一旦罪名成立,最高可被判20年徒刑

此一重挫巴黎員警形象士氣案件,發生在2014年4月23日晚。加拿大女遊客史班頓(Emily Spanton)在巴黎總警署附近的酒吧認識了數名警員。已有幾分醉意的她她隨後受邀請到位於聖母院附近的總警署內「參觀」。 受害人稱她到了警署後,數名員警又灌她威士忌,然後有3名男子把她壓在桌子性侵。事後她在極度驚慌下逃離總警署。

當局介入調查後,鎖定40及49歲的兩名員警:安唐(Antoine Q)與尼可拉斯(Nicolas R)涉有重嫌(第三名加害者無法鎖定),兩人被控在警署內輪流性侵受害人。兩人否認控罪。其中一人指雙方是在你情我願下發生性行爲

證人指史班頓是自願進入警署。一名酒吧服務生則供稱:從受害人當晚和之前多晚的行爲表現來看,顯示她「很喜歡做愛」。

2016年7月,女法官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理由證詞不脗合。受害人不服提出上訴,法院在2017年9月宣佈將此發回更審。

▲巴黎員警在總警署內性侵奸加拿大女遊客一案開審。圖爲被害人史班頓(最左方)和律師歐芭蒂亞(最右方)進入法庭時的畫面。(圖/達志影像/美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