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資源部發布海上風電項目用海新政

觀點網訊:1月2日,自然資源部發布通知要求,嚴格用海選址要求,海上風電項目用海必須符合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和海岸帶專項規劃;嚴格限制在渤海中部等開發強度高、船舶交通流密集的海域規劃建設;嚴禁在生態保護紅線等重要、敏感和脆弱生態區域佈局。

鼓勵立體複合利用,支持在已確權的海洋油氣開發區、深遠海養殖區等已開發利用海域建設海上風電,同時提出鼓勵採用“風電+”綜合開發利用模式實現“一海多用”,通過統一設計、統一論證,建設一定比例的網箱養殖、海上光伏、波浪能發電、制氫、儲能等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