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金匯回退燒 單月掉到14億元
財政部近日公佈最新境外資金專法統計,兩年期的資金專法邁入第18個月、施行期間僅剩半年,惟最新單月申請案件數僅11件、申請匯回金額爲14億元,相較首年規模大幅縮水。自專法實施以來,實質投資方面,經濟部統計,多爲臺商企業迴流擴廠、投資設備與技術,投入產業以電子資訊業252.3億元最多。
境外資金專法自2019年8月15日上路,累計至2021年2月14日,已有1,105件申請案,申請匯回金額爲2,350億元,其中有1,057案、約2,297億元資金實際匯回臺灣,按匯回金額而言,有四成爲個人、六成爲企業,顯見臺商企業爲資金迴流主要動能。
自2020年8月15日資金專法邁入第二年以來,申請匯回案件數僅新增83案、金額約184億元,境外資金專法第二年平均每月申請金額爲30.7億元,相較資金專法首年平均每月180.5億元的規模約減少八成,顯見專法第二年初期較少臺商申請適用。
由於臺商首年適用8%稅率、第二年適用10%稅率,若申請實質投資,可再核退半數稅款,稅率可降爲4%、5%。官員認爲,在首年回臺資金之中,約四成以上都是最後兩個月回臺、趕搭末班車,第二年可能也會有類似情況。
工業局表示,目前資金專法匯回案件中,有297件申請實質投資、金額達775.9億元,其中13億元爲間接投資、762.9億元爲直接投資。官員認爲,目前大概有三成匯回資金轉做實質投資,符合原先預期。
經濟部則統計,實質投資多爲臺商企業迴流擴廠、投資設備與技術,以電子資訊業佔32.5%、252.3億元最多,金屬機電業168.7億元居次(21.7%),民生化工業154.5億元居第三(19.9%),其他業別合計約187.4億元(約24.2%),間接投資爲13億元,則佔1.7%。
在規模方面,1億元以下共有154案居冠、1億~10億元有114案居次,逾10億元案件則有16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