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焚男死亡 高雄市社會局:轉介慈善機構協助喪事
高雄市38歲陳姓男子在市政府自焚,28日晨不治身亡。陳男兄姊獲高雄市社會局連繫,28日上午都來到醫院,對於社會局提議轉介慈善機構協助喪葬事宜,他們表示同意。
陳男27日下午1時來到高市府四維行政中心,在郵局前澆淋汽油自焚,經駐衛警持滅火器緊急搶救送醫,全身仍有94%二、三度灼傷,因受傷面積過大,28日早上7時宣告不治。
陳男未婚,父母已逝,兄姊散居各地、很少往來,目前戶籍寄在光武裡一名老榮民家中,但平常露宿在當地活動中心的司令臺,行跡等同遊民,他酒癮嚴重,在2001年到2014年間6度酒駕,都因爲沒錢繳罰金而入監,出獄後總是找不到工作,此外,他因爲前年的車禍,右腳罹患蜂窩性組織炎,走路變成一跛一跛,行爲於是愈趨乖張,一個月前割腕自殺獲救,本月5日還持美工刀搶劫超商被捕。
陳男輕生動機自稱是領不到補助,但事實上他在民國98至101年間,曾6度獲得2000至1萬元的急難補助金,共拿到4萬3000元,還被安置到鳳山遊民收容中心,但他因爲不適應而自行離開。
▼高雄市社會局指出,陳男曾6度獲得補助,並將他安置到鳳山遊民收容中心,但他自行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