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臨淄:新房交付須先買儲藏室?

齊魯網·閃電新聞3月23日訊 淄博市臨淄區宙合壹品小區的業主們跟記者反映,不久前,他們收到了交房通知,本來是件喜事,可當他們準備領鑰匙的時候,喜事卻變成了糟心事。

“宙合”新房要交付收房先買儲藏室?

2022年10月份,袁先生與山東宙合置業發展有限公司簽訂了購房合同,購買了淄博市臨淄區宙合壹品小區的房子,合同約定2024年5月31號前交房,後來開發商工作人員通知袁先生3月17號提前收房。

淄博市臨淄區宙合壹品小區業主袁先生告訴記者:“我抱着非常激動的心情交錢,領鑰匙,但是售樓處(工作人員)明確跟我表示,必須要購買儲藏室,不買儲藏室不給鑰匙。”

開發商這麼做的理由是什麼呢?購房合同是怎麼約定的呢?

袁先生說:“正式合同未規定儲藏室計算方式跟付款方式,所以這個是空白的,然後現在開發商就拿着商品房認購協議書,來說儲藏室定金3萬元,依據測繪面積多退少補,儲藏室配比1∶1,必須強制業主購買儲藏室。”

記者看到,袁先生與開發商在2022年9月份簽訂的購房協議書裡雖有與儲藏室相關的內容,但是關於儲藏室的位置、面積、價格等並沒有約定,2022年10月份簽訂的購房合同裡也沒有關於儲藏室的約定。

袁先生說:“(之前)置業顧問明確跟我表示過,這個儲藏室可以買可以不買,按需求購買,現在成了強制購買。”

採訪當天,有多位業主跟記者反映,他們遇到了和袁先生一樣的情況。

淄博市臨淄區宙合壹品小區業主胡先生說:“一開始說的是我們可以自己選擇,並且說是可買可不買,當時那麼約定的,所以我們地下室定金都沒交。”

淄博市臨淄區宙合壹品小區業主朱女士說:“如果當時跟我說了地下室必須買,那麼多的地方我爲什麼要在這裡(買房子)對不對。”

爲了覈實情況,記者前往了宙合壹品小區售樓處,見到了開發商銷售部經理畢女士。

收房要買儲藏室 開發商:協議書有約定

按照銷售部經理畢女士的說法,購房協議書裡有關於儲藏室的內容,他們依據購房協議書交房,業主們不買儲藏室就收不了房。

購房合同裡沒有關於儲藏室的約定,購房協議書裡雖然提及了儲藏室,但是沒有詳細的約定條款,業主們對於交房時必須買儲藏室的要求並不認可。

不買儲藏室不交房業主拒絕強買強賣

淄博市臨淄區宙合壹品小區業主朱女士說:“在沒有經過我們同意的情況下,就強制我們購買,這點非常讓人氣憤。”

淄博市臨淄區宙合壹品小區業主袁先生說:“不要強制捆綁性售賣,給我們業主一個選擇的權利。”

業主們表示,他們不認可山東宙合置業發展有限公司強制銷售儲藏室的這種行爲,開發商也不應該以業主們不買儲藏室爲由拒絕交房。當記者提出希望採訪開發商工作人員時,遭到了拒絕。

山東宙合置業發展有限公司工作人員說:“關於你提出想採訪我們公司,我們的回覆是在這個問題上我們已經回覆了業主,不接受採訪,謝謝,再見。”

記者調查 相關職能部門介入處理

爲了調查清楚此事,記者前往淄博市臨淄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淄博市臨淄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瞭解相關規定。隨後,兩局工作人員和記者一起到了宙合壹品小區售樓處。

山東宙合置業發展有限公司銷售部經理畢女士說:“我們給客戶回覆了,如果對這個合同是否有效(存疑),你簽字的東西你不想認可的話,你可以通過合理合法的法律途徑維權,我們公司法務部也接受這種維權,一開始你簽字了你不想認可,那證明我們雙方的買賣可能不存在,我們也接受我們解除合同,不是說咱簽了這個東西部分執行。”

山東宙合置業發展有限公司銷售部經理畢女士表示,如果業主們覺得分到的儲藏室面積較大,可以申請額外優惠,但是業主們不能自主選擇儲藏室,更不能不買儲藏室。“客戶如果想跟我們協商,比如說我的儲藏室面積大,我想申請額外優惠,我們接受這種調解,但是我們合同本身的有效性和無效性我們不接受(調解)。”

簽訂合同,重要事項需要明確,像購房協議書裡關於儲藏室沒有詳細約定的條款,到底有沒有法律效力呢?相關職能部門又會給出什麼答覆呢?

協議書不明確 職能部門怎麼說?

山東宙合置業發展有限公司銷售部經理畢女士解釋,因爲與業主們簽訂購房協議書的時候,還不確定每位業主分配到哪個儲藏室,所以沒有在協議書裡標註位置、面積、價格等信息。那麼,協議書裡關於儲藏室的內容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

淄博市臨淄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場規範管理科工作人員路先生說:“作爲制定合同的一方,如果涉及到消費者權益比較重要的條款、事項和內容,一個是要公示,第二個在合同中要重點體現、標明,現在關於儲藏室這個問題,從市場監管局角度我認爲你這個東西是很不明(確)的,並且是違反《合同行政監督管理辦法》條款的。”

此外,市場監管部門也表示,對於這件事,他們會進行研判,然後依法依規處理。

淄博市臨淄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場規範管理科工作人員路先生說:“我們需要將今天調查到的情況報給法制科,然後我們共同研究一下,看一下合同是不是存在違規問題,如果有違規也是依法依規處理。”

業主們不買儲藏室,開發商拒絕交房,住建部門又會給出什麼答覆呢?

淄博市臨淄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房管科副科長劉先生說:“合同約定什麼時候交房,開發企業就應該什麼時候交房,如果開發企業沒在那個時候交房,那就產生後續的違約金了,延期交付違約金,合同約定的是房屋,就像我和你說的,不交物業費我不給你鑰匙,這不行。”

不買儲藏室不交房住建局:不能捆綁

淄博市臨淄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房管科副科長劉先生表示,開發商應該按照合同約定交房,以業主們不買儲藏室爲由拒絕交房,住建部門也會依法依規進行調查處理。

淄博市臨淄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房管科副科長劉先生說:“按照合同約定,我買的是個房屋,你就把房屋交了。那我們該處罰企業就處罰企業,你該交房的時候不交房,你捆綁不行。”

編後:咱們常說契約精神,契約精神不是單方面強加或脅迫的霸王條款,而是各方在自由平等基礎上的守信精神。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接受服務時,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爲。當然,關於這件事,還需要相關部門進一步調查後依法依規處理。記者也會持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