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公幼違規比率達三成三 教團要求以「公立標準」納管

教育再公共化聯盟等4個教育團體今召開「拒絕假公共化學前教育政策」記者會,要求準公幼應進一步以「公立標準」納管。記者許維寧/攝影

教育再公共化聯盟等4個教育團體今召開「拒絕假公共化學前教育政策」記者會,指準公共化幼兒園是政府和私幼業者簽約,期望達成公幼的價格、國家保證的品質,爲此,準公幼應進一步以「公立標準」納管,而非只是將基礎評鑑當合法標準,若政府做不到,就應設置準公幼落日期限。

婦女新知基金會秘書長覃玉蓉表示,準公幼於2018年登場時就質疑政府無法強力監管,政府卻將準公幼也納入公共化幼兒園的類別,稱公共化比率達七成,但其監管並未達到公共化的程度,形同濫竽充數。

全國教保產業工會理事長郭明旭也指出,政府以寬鬆監管標準補助私幼業者,甜頭當然招蜂引蝶。準公幼政策至今已豪擲292億,但晉用不合規範的教保人員、超收、生師比不符等違規樣態頻傳;再者,準公幼政策稱保障教保人員薪資,卻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如僱主稱3萬薪資已包含加班費,甚至要求教保人員一次簽訂三年約,就是爲了躲避工作滿三年後需調整薪資至3萬3。

兒福聯盟發言人李宏文表示,準公幼近年拿了政府最多資源,滿意度卻是敬陪末座,2018年上路至今違規比率竟達三成三。但據瞭解,實際退場者只有不到二位數,政府既然和業者簽約,對於如何輔導、退場至今卻都看不到,導致業者有恃無恐。

教育團體要求,準公幼業者應將補助建立專帳,與園方其他財務區隔,若兩者混同則難以監督;每一年會計查覈應估算營運成本和生師比,以免家長支出被轉嫁於其他名目,以此符合教育公共化中的權責相符、公開透明原則,主張以公立標準納管準公幼,若無法落實,就應設定準公幼落日期限。

此外,教育再公共化聯盟執行秘書丁志仁也呼籲,政府應增加非都會地區公共化學前教育覆蓋率,如連結地方創生,協助I-Turn(移住)和U-Turn(返鄉)的青年。也建議政府規劃社宅時,應留置一定比例空間供公共化幼兒園設班,設班類別則以非營利幼兒園爲佳。

李宏文也建議,幼兒園也應針對有負面童年經驗(ACE)的學童規劃協助方案,研究顯示,具負面經驗的孩童若未即時接受輔導,恐導致成年後身心失衡。幼兒園可提升照顧者的親職素養,辨識孩童情緒並陪伴、接納情緒不穩的孩童,協助其產生正向連結互動,釋放內在創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