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教署公告準公幼第3期規畫 115學年度師生比須達1:12

教育部景圖。(李侑珊攝)

國教署於29日公告準公共幼兒園第3期程合作規畫,除了提高教保人員月薪,更要求於115學年達成師生比1:12,即班級內每1名教保服務人員至多照顧12名幼生,每班至多24名幼生,以實質減輕教保服務人員的負擔,提升教保服務品質。

國教署表示,準公共幼兒園第3期程合作規畫也通過基礎評鑑、建物公安合格等合作要件外,延續各界對於維護教保服務品質的基本訴求,並請園方上傳園內環境照片至教育部指定平臺,讓幼兒在優質且安全的教保環境中學習。

國教署提到,對於與幼兒健康成長有關的用餐部分,也要求各園每日將當日的點心及午餐照片上傳至校園食材登陸平臺,透由資訊揭露讓家長更爲放心,更增列園務行政管理,採設帳方式管理園務經費。

有關各界關注師生比及續約等事項,國教署指出,考量部分縣市政府要求準公共幼兒園與公立幼兒園合併辦理招生,爲照顧112學年已就學及113學年將入學幼兒的權益,因此比照公共化幼兒園調整師生比的做法,113學年度全面加強整備,並提供每園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金,爲達成師生比目標預做準備。

國教署說明,現行師生比已達成1:12者,於契約期間(113至115學年)連續3年優予獎勵。

現行尚未達成師生比1:12者,自114學年度起漸進實施,並以幼兒園現行師生比調整至1:12納入114學年度成本計算。各園應自訂114、115學年分年調降班級人數,並將其納入與地方政府簽定的準公共契約履行,教育部也會督導各地方政府落實督導招生及管理,透過逐年導引,以便115學年度全數達成師生比1:12。

爲保障幼教品質,國教署也會強化續約條件與退場機制,爲落實家長及幼兒權益的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