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法新會期拚過關 阿公阿嬤晨操放歌不再受驚

著作權法》修正案要在新國會拚過關,通過後阿公阿嬤公園跳舞晨操放伴唱帶、CD,將屬合理使用,不用再怕被民刑事提告。(圖:資料照)

爲了加入CPTPP(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將在立法院新會期將重送《著作權法》修正案,爭取通過。草案重點包括把「網路數位侵權」納入公訴罪,現行遠距教學下載教材、阿公阿嬤在公園跳舞晨操放伴唱帶,未來都放寬不再視爲侵權。另外現行盜版至少處法定6個月刑期將取消,讓觸法學生主婦可獲從輕量刑

《著作權法》修正案2017年送往立法院審議,不過到上屆會期結束尚未通過,基於屆期不續審原則失效,但智慧局局長洪淑敏表示,基於加入CPTPP需要,新國會成立後會再度闖關,希望這個會期爭取通過。

這次修正案有幾大重點,首先是與時俱進,把現行只有重製盜版光碟才處5年以下徒刑範圍跨大,納入「數位侵權」。像是以數位格式重製,在網路上散佈,造成權利人損害百萬以上,都要被處以公訴罪。洪說這是因應CPTPP對智財權的擴大保障要求,以後例如在網路、YouTube等播放盜版電影等行爲,如有意圖營利行爲就會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只單純重製公開傳輸處3年以下。

民衆有關的,最引起大家關注的部分,像是阿公阿嬤在公園跳晨操播放CD、伴唱帶,可能被告侵權,洪淑敏表示,新法已放寬認定跳舞等活動公益行爲,准予「合理使用」,也就是不再視爲侵害著作權。另外,像是遠距教學,老師在數位教學平臺放教材供學生下載,或是國家圖書館的碩博士論文、數位典藏資料,以複製供大衆閱覽,未來也都給予合理使用空間

放寬的部分還有拿掉「重製及散佈光碟等罪6個月法定刑下限」條款,洪淑敏表示,這是因爲實務上,常有學生、主婦拷貝資料上去網路上販售,如此被抓到就要處6個月以下徒刑,過於沒有彈性。修法是給法官裁量空間,如果不是重大的行爲,可以考量給予緩刑或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