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東女PO「有感染者從醫院落跑」 3天內偵查終結:轉貼的也有事
▲竹東一名女性網友在臉書張貼假消息遭到法辦。(圖/記者陳凱力翻攝)
武漢肺炎疫情緊張,政府擔心網路流傳不實假消息造成人心惶惶,也早就下達命令,所有疫情由疾病管制署統一對外發言,並再三呼籲「勿轉傳來路不明的訊息」,否則最高可開罰300萬元。不過,仍有民衆毫無顧忌,未經求證的消息就在臉書發文,新竹地檢署以最速件分案偵辦,不只首P0的女性網友遭到提起公訴,連2名轉貼者都遭到捐公1萬元、緩起訴處分。
1名竹東女網友于1月30日臉書發文:「竹東有感染者亂跑,臺大落跑的,到竹東的請帶(戴)口罩,必(避)免感染,這是真的哦!」引起網友們一片恐慌。沒想到這則未經求證的貼文再由2名網友分享到LINE及FB,經臺大竹東醫院報案後,新竹地檢署在當天晚上就分案偵辦,檢察長更下令要以「從嚴從速」。
檢察官分別於1月31日及2月3日迅速訊畢3人,並於2月3日偵查終結;貼者陳姓網友將訊息張貼在有 77 人之《竹東夢公園社區 LINE 羣組》,接觸者衆,且該訊息也確實衍生首PO何姓網友的假訊息,認應從嚴起訴;至轉貼者林姓網友則因有加註「姑且不論消息正不正確,還是要真的提高警覺,有去竹東臺大醫院的,記得戴口罩,消毒工作要做好,提醒大家」等文字,且至查獲爲止僅有 3 人迴應。
由於首PO何姓網友目前仍待業中,經濟狀況勉持,檢方認轉貼的2名網友經此偵查程序,均已知散播有關傳染病流行疫情的謠言或不實訊息之嚴重性,各處支付緩起訴處分金 1 萬元,而首PO何姓網友則提起公訴。
地檢署再次呼籲社會大衆,依傳染病防治法第 63 之規定, 散播有關傳染病流行疫情之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衆或他人者,得科處三百萬元以下罰金,屬觸犯刑事法律,請大衆切勿傳播不實疫情訊息,以免誤觸法網。而民衆若發 現有散播疫情、對已徵用之防疫物資囤積居奇、哄擡之不實 訊息,或有患者不遵行各級主管機關防疫措施等情事,可向地檢署、縣市衛生局或警察機關舉發,檢察官會立即偵辦,共同守護國人健康。
►呸姊最愛
►少女PO臉書「有感染者從醫院落跑」 臺大醫院氣炸…馬上截圖要告►男童哭訴「車內被摩擦」 惡男手機海量裸照曝光…都是未成年►社區媽媽團口罩「6天瘋漲6倍」 咬牙買下超傻眼:說好的醫療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