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於有明白人了!清華大學教授:電動車限速25km/h,不符合需求
自從多年前電動自行車的國家標準出來,其中有一條就備受爭議:要求電動自行車速度不得超過25km/h。
一直以來,民間使用者都覺得這個限速離譜,而專家覺得這樣安全。然而近日,清華大學李稻葵教授公開指出,電動車限速25km/h,不符合實際使用需求。
限速新標,引發熱議
25km/h是一個怎樣的概念呢?相關權威資料顯示,這個速度與普通人騎行自行車的速度相差無幾。一些速度較快的自行車,例如山地自行車的速度甚至能夠達到40km/h。
在大多數人看來,電動自行車的速度理應比人力自行車的速度更快。因爲電動車依靠電力,力量來源更爲穩定,也更爲持久。
可限速新政策施行後,電動車的速度還比不上自行車。這讓許多電動車使用者一時無法接受,難免會有些不滿。
這時一定會有人說了,又沒有針對電動車的測速攝像頭,我騎多快誰能管?
這麼想還是小看科技的力量了。現在的新國標電動車上都有警報器,政策雖要求電動車限速25km/h,但電動車在實際行駛過程中,超過15km/h就會發出警報。
一旦觸發警報,交通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就可能上前問詢。爲了避免麻煩,人們不得不放慢速度,更加謹慎。
而且,目前還有兩種主流方式,強制限定電動車速度。
一種,是藉助控制器進行調節。電動車的控制器,就如同電動車的“大腦”一般,控制着車輛的所有指標。
想要限定電動車的速度,就可以通過調節控制器相關參數的方式,讓電動車最大速度不得超過25km/h。這種方式是最爲有效的限速方式,能夠保證電動車的速度符合要求。
另一種,是依靠物理限速裝置調節速度。電動車通常都會配備限速鏈條、限速齒輪等限速裝備,用於協助控制器操控速度。
兩種限速設備的加持,讓電動車速度得到控制。但人們心中難免會有疑問,限速設定爲25km/h是出於怎樣的考量?
限速嚴格,深有思量
隨着綠色環保理念的深入人心,電動車的消費人羣不斷擴大。越來越多的人,成爲了“電動車一族”。
據資料顯示,我國2023年電動車保有量已突破3.5億輛。這個概念就相當於,每4箇中國人就有1個擁有一臺電動車。
由此可見,電動車在我國受衆人數之多,涉及範圍之廣。尤其是在河南、湖北等人口大省,電動車的使用率更高。
電動車越來越密集,發生交通事故的概率也就越來越大。近幾年來,我國電動車事故一直維持10%以上的年增長率。
有專家認爲,行駛速度過快,是多數交通事故的“元兇”。只有速度降下來,且在一定的合理範圍之內,交通事故發生的概率必然會減少。
根據相關專家的推算,電動車速度超過30km/h時,發生事故的概率會激增。思慮再三,選定25km/h爲限速上限。
之所以要求電動車限速,最爲主要的原因,還是爲了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降速不是目的,安全才是目的。
速度的限制,還能夠給行車人員提供更多的應急時間。當意外發生時,低速狀態下更容易作出反應,反應效力也會更大。
與此同時,電動車速度下降,還有利於車輛的保養與用電安全。行駛速度一直比較平穩,電動車的使用壽命就能延長。
電動車自燃的事故,人們也早已屢見不鮮。速度過快導致用電耗能大,正是誘發電動車自燃的原因之一。
速度得到限制後,自燃事故頻發的狀況,想必也就能夠得到改善。於人民生命安危而言,是大有裨益的。
儘管電動車限速政策好處頗多,但它依然招致了一些民衆的抗拒。如今,清華教授也親自發聲,表達電動車限速不合理之處。
限速政策,有其必要
人們在看待一個新政策時,理應使用辯證的眼光。既能夠看到政策施行的種種好處,也應看到政策施行所要付出的代價。
不可否認的是,限速25km/h確實有些慢。過於緩慢的行駛速度,在上下班高峰期,更容易造成道路堵塞,所以大部分人適應起來,確實有些困難。
況且很多人使用電動車,就是圖一個方便快捷。可限速後,還沒有自行車快,尤其是對於奔波一天,還要買菜做飯接送孩子的上班族,實在是非常浪費時間。
那這麼一來,電動車存在的意義何在?
但是話說回來,限速的根本出發點是好的,一切都是爲了安全。沒有安全,何談生命,又何談其他呢?在生命安危面前,其他的問題可以爲其讓路。
但也不能因噎廢食,電動車的安全性保障,不僅僅是極端控制速度就能完全避免的。規範駕駛方式,協調汽車與電動自行車的道路矛盾,或許也是減少交通事故的關鍵。
如何從安全和效率中取一個平衡值呢?按照李稻葵教授的看法,他是從民衆生活需求角度來看,認爲電動車限速25km/h應該有所調整。
當下引起不滿,可以歸咎於政策有待完善。在後續的推廣與施行過程中,需要依據實際情況與民衆反饋不斷的作出調整。
相信在不久的將來,電動車限速政策會以更具信服力的面孔出現在大衆面前。屆時,我國交通狀況將得到更大改善,民衆生活勢必更爲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