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油高層涉貪案...共5人判刑 課長收賄20萬判10年8月最重
中油煉製事業部前執行長徐漢涉貪案,橋檢2年前偵辦期間,另外查出黎姓課長與袁姓技術員涉採購貪污,檢方依貪污等罪嫌起訴黎男、袁男及3名行賄廠商,遭橋院分別判10年8月至8月不等徒刑。全案可上訴。
全案起於橋頭地檢署偵辦徐漢涉向業者收回扣案,擴大追查出黎姓課長、袁姓技術員涉採購標案貪污,分別涉收賄新臺幣20萬元及42萬多元。
橋頭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劉姓、黃姓廠商先謀議將「液位/溫度計及偵測儀」2種不同產品並在同一標案招標,提高其他廠商投標困難度,並將招標內容與標案承辦者蘇姓課長討論定稿後,提供中油辦理。
藉此讓黃姓廠商年2021年得以260萬元得標並交付72萬6000元給白手套劉姓廠商,劉男再從中將20萬交付黎男行賄。
另外,薛姓廠商從袁姓技術員得知有汰換通風閥需求,2人謀議由袁男提出採購需求、薛姓廠商找劉男合作,得標「約束通風閥帶滅焰器等一批」422萬多元標案,之後再透過薛男交付賄款35萬元給袁男。
劉男事後得知袁男可提出請購需求,爲讓中油多采購「20吋氣動式防爆抽送風機」,使他能跟原廠談定優惠價格並取得較高利潤,再找上袁男提出需求。
袁男聽聞後迴應「這樣的話有沒有什麼好處?」雙方談妥條件,劉男終以447多萬元得標並依約交付7萬5000元賄款給袁男。
法官審酌5人犯罪動機、目的、手段、犯後態度等情形後,分別依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交付賄賂罪等,處黎姓課長10年8月徒刑、褫奪公權5年;袁姓技術員2年、緩刑5年、褫奪公權2年;劉姓廠商8月、褫奪公權3年;黃姓廠商8月、緩刑3年、褫奪公權1年;薛姓廠商2年、褫奪公權2年。
檢調今年(2024)1月在中油煉製事業部前執行長徐漢辦公室共搜出2700萬現金。圖/本報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