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貪女課員涉索賄2億 判無罪遭撤銷延長境管8月
因檢舉前汐止市長黃建清貪污被稱爲「肅貪女英雄」的汐止區公所民政課前視導王玉升(本報資料照片)
因檢舉前汐止市長黃建清貪污被稱爲「肅貪女英雄」的汐止區公所民政課前視導王玉升,遭控向祭祀公業保儀大夫管理人索賄2億多元,變成最貪女課員,臺灣高等法院判她無罪但遭撤銷,高院更一審認爲她有境管的必要,25日起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月。可抗告。
檢方起訴指控,王女與李昌諭合作由李男出面簽約,一同仲介販售土地,蔡男在2010年以管理人身分,與王、李籤立土地買賣授權書,出售祭祀公業保儀大夫所有土地,出售價扣除應分給派下員及處理地 上物等費用外,其餘都給王、李當成仲介斡旋費用。
2013年,王女升任視導職務,接任祭祀公業等相關業務,她利用職務審覈的權限,違法通過祭祀公業保儀大夫的規約備查案發給蔡男,讓蔡順利出售土地,並找建設公司以6億多元購地,王女與李男從中 獲得2億多元的利益。
一審士林地方法院將王女重判13年、李男20年半、蔡男6年,二審高院爲王女、李男獲取利益,是因早先仲介土地買賣,與王女後來同意備查規約的行爲沒有對價關係,不構成貪污罪,將3人均改判無罪,檢不服提上訴,最高法院撤銷發回,高院更一審審理中。
由於王女的限制出境出海將屆滿,更一審認爲王女犯罪嫌疑仍屬重大,且涉犯重罪,常伴有逃亡之高度可能性,此乃趨吉避凶、脫免刑責、不甘受罰之基本人性,自有相當理由足認有逃亡之虞,裁定王玉升8月25日起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