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診所主任下藥性侵女會計還刪除監視器畫面 判賠129萬
▲診所主任竟下藥性侵女會計,判賠129萬元 。(示意圖/PEXELS)
桃園某中醫診所已婚的張姓主任,意圖染指診所女會計,竟在咖啡中摻入安眠藥,誘騙女會計喝下,而後帶到汽車旅館性侵得逞,事後爲了卸責還刪除診所監視器畫面。一二審均將他重判10年,女會計另外起訴求償,高院二審改判張男必須賠償129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張姓主任心儀診所內的女會計,就在2017年11月9日晚間10時45分許,診所結束營業後,張男將含有苯二氮平類鎮定安眠劑藥物加入他在便利商店購買的冰咖啡內,請女會計飲用。女會計喝下後,逐漸昏昏沉沉,最後陷入昏迷。張男在第二天上午8時51分許,駕車將女會計載往汽車旅館內,脫衣性侵得逞。
女會計因一時服用太高劑量的安眠藥,4天后才稍微有點清醒,在同事的勸說下才到醫院驗傷,根據當時驗尿報告,發現女會計尿液中之苯二氮平類鎮定安眠劑之檢驗值高達「833ng/mL(閥值182ng/mL)」,超出閥值(臨界值)4.5倍以上。女會計提告,警方到診所搜索時,才發現張男竟利用職權之便,將事發當晚的監視器畫面全刪除。檢方對張男聲請羈押獲准,並依照「加重強制性交罪」提起公訴。
張男一二審均遭判刑10年,目前上訴最高法院審理中。其中二審痛批他與女會計爲一般勞僱關係,爲逞一己私慾,下藥性侵女會計得逞,對被害人之身體性自主權未予尊重,造成她身心受創,犯罪所生損害甚鉅,且迄今否認犯罪,更未與被害人和解並賠償損害,顯見毫無悔意,犯後態度極爲惡劣,所以重判。
女會計另外提出民事訴訟求償,一審判決張男須賠償129萬元。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二審審理後,駁回上訴,仍判決張男須賠償129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