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藥公會拜會游錫堃 促推中藥師特考
立法院長游錫堃日前呼籲應將中醫改稱「臺醫」、中藥改爲「臺藥」,今天上午中藥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赴立院拜會游錫堃,主張應修訂《藥事法》,推動調劑人員(中藥師)國家考試,讓現行存在業界的「師徒制」有正式入行的特考。(立法院提供)
立法院長游錫堃日前呼籲應將中醫改稱「臺醫」、中藥改爲「臺藥」,今天上午中藥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赴立院拜會游錫堃,主張應修訂《藥事法》,推動調劑人員(中藥師)國家考試,讓現行存在業界的「師徒制」有正式入行的特考。
隨着《中醫藥發展法》在去年上路,游錫堃日前出席「臺北國際中醫藥學術論壇」時就主張,中醫有百年曆史,漢醫有千年歷史,如今傳來臺灣,如果能稱爲「臺醫、臺藥」會很不錯。然而,針對中醫業界裡頭,有關中藥技術士到底應採師徒制,或學校教育制,迄今仍有不同的聲音。
對此,中華民國中藥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馬逸才今偕同公會幹部,赴立院拜會游錫堃。馬逸才指出,此次主要訴求就是要表達目前執業的中藥店,大多采取師徒制,由師傅傳弟子、父母傳子女,在歷經多年的耳濡目染,學習的知識並不比參與正式課程的人少。
然而,馬逸才說,目前問題在於《藥事法》第103條修正迄今已逾21年,並未與時俱進,已不符合實際情況,因此公會希望行政機關能更加配合時代發展落實執行法律。
目前《藥事法》第103條規定,在民國63年5月31日前依規定換領中藥販賣業之藥商許可執照有案者,以及82年2月5日前曾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審覈,予以列冊登記者,或領有經營中藥證明文件之中藥從業人員,並修習中藥課程達適當標準者,得繼續經營中藥販賣業務,其餘須經考試院舉辦之國家考試及格者,始得經營中藥販售與調劑工作。
然而,就現實狀況來說,在該法施行後,確實已造成中藥產業師徒制逐漸凋零,但政府也未積極落實《藥事法》第103條第4項考試製度,導致傳統中藥行前景持續走下坡。
因此,中藥商公會才主張政府應積極推動中藥師國家考試,讓師徒制者有正式入行的特考,並呼籲政府從教育着手改進,藥學院增設中藥組、中醫學院增設中藥系,讓藥材的調劑有更安全的把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