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選會擬抗告北高行裁定準監所投票 藍委批:擺爛
國民黨立委李貴敏(圖)。記者許正宏/攝影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桃園市選舉委員會在臺北監獄內設投票所,讓受刑人可以行使投票權,中選會擬提抗告。國民黨立委李貴敏說,投票權是人民基本權利,不允許不在籍投票,是剝奪人民投票權,規則調整應一步到位。
李貴敏表示,不論中選會擺爛的心態可議,說穿了,憲法保障人民投票權,不只受刑人,包括軍警消、學生、海外僑胞等羣體的不在籍投票,早該一步到位。
李貴敏指出,投票權是憲法保障人民的基本權利,不允許不在籍投票,就是剝奪人民投票權。不只受刑人,像是軍警消、學生等,也可能因爲執勤或是準備考試,導致無法回鄉投票,遊戲規則早該一併調整,並應一次到位。
李貴敏說,民進黨並不在意是否遵守憲法規定,只在乎如何確保執政權,是不負責任的政黨。在民進黨政府手持所有執政優勢情況下,現在唯一能解決的方法,只剩下政黨輪替,讓所有東西迴歸憲政體制,撥亂反正。否則推動不在籍投票,大概也是無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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