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年內9個IPO保薦項目主動撤回!保薦業務曾受監管處罰

(原標題:中信建投年內9個IPO保薦項目主動撤回 因保薦業務存在違規行爲曾受到監管處罰)

今年以來,IPO審覈節奏有所放緩。Wind數據顯示,截至3月25日記者發稿,今年以來終止IPO的企業數量已超70家,其中50餘家爲主動撤回。從保薦機構來看,頭部券商中信建投已有9個IPO項目終止,且均爲公司或保薦人主動向監管申請撤回文件,涉及撤單數量居券商之首。除此之外,由中信建投保薦的部分可轉債和再融資項目也出現了主動撤回的情形。

保薦IPO項目已撤回9個

以公告日作爲統計標準,Wind數據顯示,截至記者發稿,今年以來,由中信建投首發保薦的項目中,主動撤回並終止的項目已經達到了9個。

近日,深交所發佈公告,因天津望圓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望圓科技”)申請撤回上市申請文件,故深交所決定終止對其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深市主板上市的審覈。這也是今年3月以來首個由中信建投保薦的IPO項目撤單。

早在今年1月,擬申報科創板的澳斯康,擬申報北交所的思迅軟件、瑞一科技、商客通,以及擬申報創業板的欣捷高新共5家企業撤回了IPO申請;2月26日至2月29日,又有3家企業先後終止IPO,分別是擬申報深市主板的晶訊光電、擬申報滬市主板的安凱特及擬申報北交所的商信政通。

從所屬行業看,這些撤單企業多以醫藥製造業及信息技術服務業爲主,涉及板塊則包括了主板、科創板、創業板以及北交所等。

從原因來看,上交所、深交所及北交所的官網信息顯示,上述IPO項目終止的原因均爲公司或公司與保薦人主動向監管層申請撤回材料。記者注意到,這些公司IPO獲受理的時間集中在2023年,大多在問詢階段就撤回申報材料,其中多家公司已進入到監管第二輪問詢甚至第三輪問詢階段。

例如,申請北交所上市的瑞一科技,其IPO曾於2023年6月27日獲北交所受理。招股說明書顯示,瑞一科技以面向創新藥企業提供化學合成CDMO服務爲核心業務,主要從事小分子創新藥開發和商業化過程中所需分子砌塊的定製研發和生產。

2023年9月12日、2023年10月26日和2023年12月11日,瑞一科技分別披露了公司及中信建投關於監管第一輪、第二輪和第三輪問詢函的回覆材料。在問詢函中,監管要求瑞一科技對歷次實際控制人變更的原因、變更前後股權結構、發行人與新增主要客戶AbbVie合作的穩定性、承包經營的業務模式、生產資質齊備情況及主營業務、控制權、管理團隊是否穩定等多項情況進行說明。而在第三輪問詢結束後不到20天,瑞一科技便向北交所申請撤回IPO。

部分可轉債及再融資項目撤回

除保薦IPO項目撤回之外,中信建投今年還存在多個所保薦的可轉債發行項目以及再融資項目終止的情況。

可轉債項目方面,3月12日,傳智教育發佈公告稱,3月8日,公司與保薦人中信建投向深交所提交了《江蘇傳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撤回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申請》《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撤回江蘇傳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申請》。近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決定書,決定終止對公司申請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審覈。

除傳智教育外,築博設計、捷佳偉創兩家上市公司的可轉債發行項目也於今年宣告撤回,保薦方均爲中信建投,撤回公告日分別爲2月1日、1月15日。

再融資項目方面,2月1日,大參林發佈公告稱,近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出具的《關於終止對大參林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審覈的決定》,決定終止對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審覈。公告顯示,2024年1月24日,公司和保薦人中信建投向上交所提交了《大參林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撤回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申請文件的申請》和《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對大參林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撤銷保薦的申請》,分別申請撤回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申請文件和申請撤銷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保薦工作。

公開資料顯示,大參林是一家大型醫藥零售企業,專注於中西成藥、蔘茸滋補藥材及中藥飲片、保健品、醫療器械及其他商品的直營連鎖零售業務。對於本次終止再融資的原因,大參林在此前公告中表示,經綜合考慮市場環境情況並結合公司發展規劃等諸多因素,與相關各方充分溝通及審慎分析與論證,公司決定終止2023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事項並撤回申請文件。值得注意的是,此前的2023年12月7日,大參林曾將計劃募集資金金額由30.25億元下調至18.97億元。

保薦業務曾存違規行爲

此外,因保薦業務存在違規行爲,中信建投及旗下保代曾受到監管處罰。公告顯示,今年1月3日,因在保薦芯天下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簡稱“芯天下”)首發上市過程中存在多項違規行爲,中信建投及兩名保代汪浩吉、方英健被深交所予以書面警示。值得注意的是,此次監管開出罰單距離芯天下及中信建投申請撤回IPO僅過去一週時間。

深交所發現,結合芯天下的上市問詢情況,中信建投及兩名保代未對發行人所處市場情況及同行業可比公司情況予以充分關注,未充分覈查發行人對終端客戶的銷售情況,對發行人業績預計情況未審慎發表專業意見並督促發行人提高信息披露質量,違反了《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發行上市審覈規則》相關規定。深交所指出,中信建投證券應當引以爲戒,採取切實措施進行整改,對照相關問題進行內部追責,並提交書面整改報告。

此前,中信建投還因另一保薦項目紫晶存儲存在欺詐發行等違規行爲,與其他中介機構共同出資賠付投資者損失。

公開信息顯示,2020年2月,紫晶存儲在科創板上市,保薦人爲中信建投,保薦、承銷費用爲1.19億元。2022年2月,紫晶存儲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被證監會立案調查。同年11月,該公司收到證監會《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因涉嫌欺詐發行、信披違法擬被採取強制退市措施。

2023年4月,證監會公佈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經查明,紫晶存儲及相關責任人員存在欺詐發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的違法事實,紫晶存儲在招股說明書中通過虛構銷售合同、僞造物流單據和驗收單據入賬、安排資金回款、提前確認收入等方式虛增營業收入、利潤,在上市後繼續通過前述財務造假方式虛增營業收入、利潤。最終,監管對紫晶存儲作出“責令改正、警告並罰款3668.52萬元”的行政處罰,多名相關責任人也被處罰。

2023年5月,中信建投會同致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容誠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廣東恆益律師事務所正式設立了規模爲10億元的紫晶存儲事件先行賠付專項基金,用於先行賠付適格投資者的投資損失。同年12月,證監會決定適用行政執法當事人承諾制度,分別與紫晶存儲案4家中介機構簽署了承諾認可協議。4家中介機構應當交納的承諾金合計爲12.75億元,前期已通過先行賠付程序賠付投資者損失10.86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