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農用地下水明年免收規費 海線5區管制地下水取用
爲保護地下水資源,臺中市府呼籲鑿井需合法申請,並宣佈明年起農業用水免收水權規費。(臺中市水利局提供/王文吉臺中傳真)
爲確保糧食安全並照顧弱勢農民,臺中市政府宣佈明年元旦起,依經濟部修正後「水權登記收費標準」規定,對於申請用水標的爲農業用水的水權案件,均不收取共計2700元的水權規費。此外海線大肚等5區共有39個地段被劃入地下水第二級管制區內,不再受理鑿井申請。
水利局說明,農業用水指供作農業、林業、漁業及畜牧業用水,經濟部於2020年10月19日修正「水權登記收費標準」第8條規定,地下水水權標的爲農業用水的申請案件,主管機關得免收登記費、履勘費、狀照費,共計2700元。
2021年元旦起臺中市農業用地下水免收登記、履勘、狀照等2700元水權規費。(臺中市水利局提供/王文吉臺中傳真)
臺中市府公告「地下水第二級管制區」範圍。(臺中市水利局提供/王文吉臺中傳真)
市府重視農民朋友用水權益,並體恤從事農林漁牧業的民衆收入相對較不穩定,尤其現在面臨乾旱時期更加衝擊經濟收入,因此臺中市將於明年元旦起,對於申請用水標的爲農業用水的地下水權案件,採免收水權規費,期望能紓緩、減輕從事上述行業農民的經濟壓力。
水利局補充,爲保護地下水資源及防止過度抽取地下水,呼籲農友依規定辦理並取得合法水權,避免因違規取用地下水而受罰。免收水權規費也有助提高農民申請水權登記的意願,以達有效管制地下水資源。
此外,臺灣近年來因鑿井超抽地下水產生海水入侵或地層下陷等問題,根據經濟部頒訂發佈「地下水管制辦法」,依據各地區的地下水位、地層狀況及是否己出現地層下陷情況等因素,包括大肚、梧棲、大安、清水及龍井等5個行政區,共39個地段被劃入第二級管制區內,
水利局表示,配合中央法令,水利局不再受理地下水管制區內農業、工業或其他用途鑿井申請。需符合特殊情形才能於地下水管制區內申請水權鑿井引水,若民衆無法取得自來水供家庭用水,可向水利局申請鑿井引水使用,並在自來水系統開始供水後,限期停用地下水。
水利局補充,地下水是珍貴的天然資源,理應珍惜,請勿未經核可就鑿井取水,否則水利局將裁處新臺幣1萬2000元以上、6萬元以下並限期封井,以維護地下水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