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快評】通過財產來源不明罪檢驗 除了馬英九還有誰?
臺灣民衆黨主席柯文哲涉貪遭聲押,法院裁定無保請回,北檢表示將提抗告。記者張宏業/攝影
民衆黨主席柯文哲涉貪污圖利、收賄罪嫌,遭臺北地檢聲押禁見;案至臺北地院,法官卻給出幾乎大逆轉的「無保請回」結果。一時間灰頭土臉的北檢雖稱將提抗告,只怕將更難洗脫「政治打手」惡名。
外傳北檢敢如此大動作,是因掌握柯文哲、陳佩琪夫婦有上百萬不明金流交代不清,民衆黨則擡出「手尾錢」作攻防;但從北院給出的四點裁定理由來看,又似乎與京華城案毫無關聯。不過,從此卻可窺見,柯文哲夫婦的財產正受到檢方如顯微鏡般的檢驗;而這一關過不過得了,也將成爲柯文哲政治生命能否延續的關鍵。
過往檢方偵辦政治人物涉貪,最大的障礙就在於,若無法查明涉貪者突然增加或是不相當收入的財產與行賄者之間的關聯性,即無法形成貪污對價關係。也因此,我國於2009年通過增訂財產來源不明罪修法,自此,檢方若於偵查中發現公務員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有可疑所得,就可要求說明,若未說明、無法提出合理說明或說明不實,最高可處三年有期徒刑。
換言之,就柯文哲來說,無論他在京華城案是否收賄圖利,外傳的不明金流金額究竟是170萬元還是700萬元?只要檢方查出財產有異樣並要求說明,柯文哲夫婦即有說明義務,否則至少會吃上貪污治罪條例中的財產來源不明罪官司。
值得注意的是,無論「手尾錢」之說是否爲檢廉刻意流出,北檢應該已對柯文哲夫婦「上窮碧落下黃泉」般檢視其所有帳戶內的每一筆存款來源;搜索柯文哲住家及柯黨部辦公室,只怕也是想比照鄭文燦案、直奔最大目標:難以查清流向的「現金」而去。
逐筆清查涉貪者金流並要求交代,原應是偵辦貪瀆弊案的一大利器。但回顧歷史,自增訂財產來源不明罪以來,又有多少政壇大咖真正受到檢方「顯微鏡檢視」待遇?全民更不妨以此來審視,理當不受政治干涉的檢方,是否真能不論色彩秉公辦案。
就以鄭文燦所涉貪污罪爲例,不僅兩度簽結、塵封長達七年才重見天日,之後爲了搜索、聲押與否更經歷院檢多次鬥法;甚且,鄭文燦所涉貪污情節,似也僅與檢方掌握到的「裝錢黑袋塞桌底」監聽譯文,以及搜索住宅查到的678萬有關。
又如行政院前發言人陳宗彥遭控擔任臺南府新聞處長及民政局長期間,涉嫌接受酒店業者性招待收受不當利益,全案九年前簽結,去年經重啓調查才被起訴,唯雖求處重刑,卻僅圍繞在區區數萬元「嫖資」打轉。
反而是馬英九前總統,曾被指控涉嫌大巨蛋圖利案,主導賤賣的三中案、國發院土地交易案等黨產相關案件,或判無罪或已簽結。以北檢主事者的「政治性格」,相信早就把馬英九夫婦的相關帳戶翻了個底朝天,卻從未聞馬必須交代對其財產來源。
因而,人民更該關切的是,鄭文燦、陳宗彥的相關財產,是否也曾受到如馬英九、柯文哲般的刨根檢視?至於超思進口蛋案,雖然在野黨早直指農業部前部長陳吉仲涉嫌圖利,但對比柯案排山倒海的大動作偵辦,檢方卻顯得「波瀾不驚」,遑論徹查相關人等的每筆財產來源。
司法獨立辦案與否,檢視的重點之一就是不分顏色齊一標準。但顯然,真正通得過此檢驗的政治大咖,眼下可能只有馬英九,柯文哲會不會成爲第二?猶待時間給出答案。至於綠營一衆政治大咖,看來也只有等到政黨輪替,讓司法不再懼於政治干預,纔有被徹查可能,更別說能否過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