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燦臥室暗櫃搜出678萬現金 檢另案辦財產來源不明罪

鄭文燦臥室暗櫃搜出678萬現金,檢另案辦財產來源不明罪。(中時資料庫)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嫌在9.12公頃的工五擴大市地重劃案收賄500萬,桃檢總動員,調詢及訊問131人次、搜索40處細查,27日迅速偵結,以近10萬字起訴書細數鄭文燦等11人的不法,估計不法利益高達24億元,在偵辦期間,另檢方又在鄭文燦暗櫃搜出678萬餘元,將另案偵辦財產來源不明罪。

檢方指出,偵辦期間執行搜索40處並扣得相關筆記本、電腦等證物,在鄭文燦居處主臥室邊柱旁暗櫃內,發現以2個上鎖保冷提袋藏放之現鈔新臺幣678萬5,000元,由於鄭文燦無法清楚交代來源,因此將另案偵辦財產來源不明罪。

檢方也查出,鄭文燦除收受500萬元土地開發匯款外,2018年還收取楊姓男子等人轉交政治獻金600萬元。這兩筆錢在鄭文燦得知行賄廖姓男子電話被監聽,廖又指示兒子追問土地開發進度後退還。

檢方在起訴書中,痛斥鄭文燦矢口否認犯行,辯稱遭他人誣陷,位高權重動見觀瞻卻和行賄者裡應外合,將國家土地開發之全民利益,坐享爲私人金庫,惡性重大,依貪污罪嫌起訴並具體求刑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