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燦涉貪起訴求刑12年 另案偵辦財產來源不明罪
桃園前市長鄭文燦被控受賄五百萬元,昨天被桃檢起訴求刑十二年。檢方在鄭文燦臺北住處主臥室暗櫃發現藏有現金六七八萬五千元,將另案偵辦。圖/檢方提供
桃園前市長鄭文燦(圖中)被控受賄五百萬元,昨天被桃檢起訴求刑十二年。檢方在鄭文燦臺北住處主臥室暗櫃發現藏有現金六七八萬五千元,將另案偵辦。本報資料照片
施姓助理家中 搜出近88萬元
檢方羈押鄭文燦期間,在其臺北市住處主臥室邊柱旁暗櫃內查獲現金六七八萬五千元,在鄭文燦的施姓助理家中也扣得現金近八十八萬元,另案偵辦鄭文燦財產來源不明罪;至於收賄後又收受對方六百萬元政治獻金並一併歸還案,移請監察院釐清是否違反政治獻金法。
民進黨發言人戴瑋姍表示,尊重司法調查,盼毋枉毋縱;民進黨廉政會主委邱駿彥說,鄭文燦遭羈押後已被黨停權三年,若法院一審判決有罪,廉政會將再開會決定是否將鄭文燦除名。
鄭羈押47天 否認收賄稱誣陷
鄭文燦在七月五日遭桃檢約談,震驚政界,經三度與法院及辯方攻防,法院認定鄭文燦具實質影響力、且疑有串證嫌疑,在七月十一日裁定羈押,至昨天起訴共羈押四十七天。不過,鄭文燦始終否認收賄,聲稱遭誣陷,但檢方認爲鄭文燦受賄後護航、附和特定私人變更開發土地,將土地開發的全民利益坐享爲私人金庫,得知廖俊鬆等人被司法監聽纔不得已返還賄款卻用來做無罪詭辯,毫無悔意。
檢方起訴指出,二○一六年底,楊兆麟等人請託鄭文燦協助,將「林口工五工業區」外一片九點一二公頃土地,以自辦市地重劃方式從農地變更爲產業專區用地,再將該筆土地連結華亞科技全區擴大開發,並以美光公司欲設廠爲由,提報「國家重大建設計劃」;他們二度和鄭餐敘,暗示「不會失禮」。
鄭文燦在九月七日召開會議,雖有市府人員提醒能否以自辦市地重劃方式有所疑義,但鄭文燦仍裁示「本件得以市地重劃開發」。參與這場會議的廖俊鬆以電話向楊兆麟回報「完全都照我們意思…下禮拜要送啦…」,楊同意以五百萬元行賄鄭文燦。
黑色提袋裝錢 當面放茶桌下
二○一七年九月十四日晚間十時許,廖俊鬆、廖力廷父子到桃園市長官邸,當着鄭文燦的面將裝錢的黑色手提袋放在會客室茶桌下,以口型陳述及手勢比畫「五」示意,鄭以臺語迴應「知、知、知」。鄭於同年十月三日籤核發文行政院要求覈定爲「國家重大建設計劃」;鄭並於數日後電告廖俊鬆「國發會我講好了」。
知道被監聽 退還賄款與獻金
二○一八年五月間,鄭文燦進入競選市長連任階段,楊兆麟指示交付六百萬元政治獻金,由廖力廷交付,鄭收受時告知「你爸嘴巴很大,已經被監聽了」,廖俊鬆立刻換電話。八月間,土地變更案沒結果,廖等人質疑「拿錢不辦事」追到鄭活動場合詢問,鄭因知道被監聽查辦,當天深夜在官邸將五百萬元賄款及六百萬元政治獻金退還給廖力廷。
桃檢偵辦鄭案起訴11人 製表/地方社會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