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疑林佳龍「海陸大餐」涉賄選 王鴻薇遭控誹謗不起訴
參選立委補選的臺北市議員王鴻薇(本報資料照片)
參選立委補選的臺北市議員王鴻薇,前年發文指前臺中市長林佳龍曾辦「海陸大餐」涉賄選,卻檢討別人吃「炒米粉」,林提告,臺北地檢署認爲,王女多以問句提出質疑且非無中生有,屬言論自由保障可受公評之事,作成不起訴。
這起官司是因去年臺中第二選區立委補選,當時國民黨候選人顏寬恆出席的地方說明會,並有美食、菜色相當豐盛,林佳龍當時說希望檢調查清楚,後來臺北市議員王鴻薇痛批,林佳龍過去被人檢舉請吃「海陸大餐」,綠營節目還有什麼臉在那討論一個下午?
王鴻薇當時在臉書發文表示,當年林佳龍自己選舉,在梨山免費招待300人,一桌10人,每人各一份有生魚片的海陸大餐,然後邊吃邊喊「林佳龍凍蒜」,做到這麼噁心,「你們都忘記了」?
林佳龍控告王女涉及誹謗,但臺北地檢署認爲,王鴻薇發文多以質疑口吻,目的應是喚起民衆對公共事務的參與,以及發揮公衆監督功能,縱然用詞尖酸刻薄讓身爲公衆人物的林佳龍不快,也難認定爲惡意誹謗,處分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