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林佳龍控誹謗判不起訴 王鴻薇斥民進黨傷害言論自由

王鴻薇今迴應,感謝臺北地檢署還她清白,她未來會持續勇敢發聲,言所當言,也譴責這樣的濫訴,浪費司法資源。(本報資料照片)

國民黨臺北市第3選區立委補選候選人王鴻薇前年發文指前臺中市長林佳龍曾辦「海陸大餐」涉賄選,卻檢討別人吃「炒米粉」,林不滿提告,但臺北地檢署不起訴。王鴻薇今迴應,感謝臺北地檢署還她清白,她未來會持續勇敢發聲,言所當言,也譴責這樣的濫訴,浪費司法資源。

王鴻薇當時在臉書發文表示,林佳龍自己選舉,在梨山免費招待300人,一桌10人,每人各一份有生魚片的海陸大餐,然後邊吃邊喊「林佳龍凍蒜」,做到這麼噁心,「你們都忘記了」?

臺北地檢署認爲,王鴻薇發文多以質疑口吻,目的應是喚起民衆對公共事務的參與,以及發揮公衆監督功能,縱然用詞尖酸刻薄讓身爲公衆人物的林佳龍不快,也難認定爲惡意誹謗,處分不起訴。

王鴻薇今發文表示,除感謝臺北地檢署還她清白,另有兩件事情向大家報告,第一,王鴻薇的言論可受公評,揭弊內容經得起檢驗,民進黨政治人物動輒發動訴訟、濫用社維法,意圖使人民因恐懼訟累而不敢評論,對言論自由傷害甚重,她未來會持續勇敢發聲,言所當言,也譴責這樣的濫訴,浪費司法資源。

王鴻薇也說,她揭發林智堅論文抄襲,已受學術機構臺灣大學、中華大學認證並撤銷林智堅學位,林智堅同樣對她提起誹謗訴訟,她只能對林智堅提告誣告,請司法機構儘快公正審理,勿讓司法訴訟成爲政治人物規避社會監督手段,維護社會公平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