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邊放大字報指控畢書盡 男子遭加重誹謗罪起訴

臺北地檢署。(本報資料照)

一名鍾姓男子因與藝人畢書盡有經紀報酬糾紛,在去年5月間於北市萬華區西門町商圈路邊,及忠孝東路2段人行道等處擺放不雅言論,遭提告妨害名譽等罪。臺北地檢署調查後,認定鍾男言論觸犯刑法公然侮辱、加重誹謗及恐嚇危害安全罪,從一重今(12日)依3個加重誹謗罪起訴。

檢方調查,鍾姓男子在去年5月6日下午1點許,在西門町商圈路邊擺放內容爲「我出錢出力照料你日常生活,每天陪你專心學習不再犯錯誤,而如今你功成名就住別墅,開豪車,但你承諾我的事情都可以完全背棄,對待你的恩人,你卻視若無睹,可悲可嘆呀。畢書盡,我能造就你,我也能毀了你,再給兩天時間,你叫我小心點,改天我被打,或無故失蹤,就是你指使的。」的大字報。

去年5月10日下午3點許,在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二段人行道前,擺放內容爲「畢書盡,我能造就你,我也能毀了你,等着我爆出驚人內幕,畢書盡當初你像一隻土狗似的被你的親人踢來踢去無路可以走,是我接納你給了你機會,帶着你回臺灣發展,可惜呀才一年時間你又被公司踢回大陸,以你能力只能待在工廠做苦力,做苦力期間你又不時央求我帶你回臺灣,而我又給了你第二次機會,我出錢出力照料你日常生活每天陪着你,讓你能專心學習不再犯錯,而如今你功成名就,當初對我的承諾都可以完全背棄,對待你的恩人你卻視若無睹、無情無義」的大字報。

去年5月13日下午2點許,在臺北市漢中街前路邊,擺放內容爲「...狼心狗肺、厚顏無恥,畢書盡,我心寒了,也心累了,抗爭了許久,只是引來你的恐嚇,以及一些面露兇光之歹徒,沒想到你能狠心到這種地步,無恥還能大搖大擺的當公衆人物及藝人?而你只要喝了酒就想打人...聽你父親說自從你結婚後每年都在鬧離婚,當你老婆也是悲哀,都不知道被打多少次了,還能忍受到如今,在韓國及臺灣派出所你打架的紀錄是抹不掉的,這種人還能在臺灣混真是臺灣不幸...」之大字報。

案經畢書盡告訴偵辦。檢察官調查後,認定鍾男言論觸犯刑法公然侮辱、加重誹謗及恐嚇危害安全罪,從一重今依3個加重誹謗罪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