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沒收玩具!單親媽「3次重摔+腳踹」虐死3歲女 交國民法官審判

▲桃園市平鎮區廖姓女子去年12月間因未滿3歲女兒未收玩具,竟連續3次高拋摔落至地墊,還以腳踹方式導致重度昏迷,緊急送醫急救仍不治。(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廖姓女子去年12月間,只因爲女兒不聽話沒收玩具,突然暴怒連續3次將未滿3歲女兒以雙手高拋重摔到地墊上,還以腳踹其胸口處,導致女兒當場嘔吐陷入重度昏迷,廖女察覺狀況不對才緊急送醫,但女兒在加護病房急救18天后仍不治。桃園地檢署調查後依家庭暴力罪之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重傷害致死罪嫌起訴,並交由國民法官審理。

檢警調查,廖姓女子爲單親媽媽,與未滿3歲女兒在平鎮區租屋居住,去年12月15日下午5時30分許,因女兒未依其指示收拾玩具,廖女突然暴怒,以雙手將身高體重約12公斤之女兒,舉起至離地面約130公分高度,再連續3次重摔至厚度僅4公分地墊上,女兒頭部着地,廖女還以腳踹女兒胸口,女兒當場嘔吐昏迷且陷入昏迷,廖女見狀後急忙打電話給119求助送醫,經送往衛福部立桃園醫院急救。

廖女女兒被送入加護病房急救,出現、急性左硬腦膜下血腫、急性蜘蛛網下出血、腦中線右移,大腦鐮下腦疝及顳葉海馬溝回腦疝等重傷害,昏迷指數僅3,女兒傷勢嚴重僅靠呼吸器維生,經急救18天后至今年1月2日凌晨仍因中樞神經衰竭宣告不治,案經平鎮警分局移送偵辦。

桃檢調查時,廖女坦承犯行,檢察官認定廖女家暴傷害兒童致死罪犯行明確,向法院聲請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全案將由桃園地方法院國民法官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