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紙雕師沒戴口罩被規勸...13刀殺死超商店員 最高法院撤銷無期判決
紙雕師蔣嘉凱不滿到超商未戴口罩,被蔡姓店員規勸,拿彎刀刺殺蔡13刀致死,他稱因服藥無意識、不知爲何行兇,一審依殺人罪判死刑,二審認爲他因藥物濫用而減低辨識能力,只要戒癮治療即無再犯或危害公共危險之虞,改判無期徒刑,最高法院撤銷原判決,發回更審。
蔣嘉凱(42歲)畢業自龍華科技大學應用外語系並輔修多媒體與遊戲發展科學系,曾當過遺體修復師,之後自行創業,設計如動物立體大面具等作品,在20多個誠品書店都有設點販售,年收入破百萬。
蔣嘉凱2021年11月21日凌晨到龜山住家附近超商購物,未依規定戴口罩,蔡姓店員拒絕結帳,蔣返家拿口罩,結完帳將口罩甩向蔡,蔣仍不甘心,變裝後又走回超商,招手示意蔡到超商外談判,並拿預藏的彎刀攻擊。
蔡被蔣從店外追到店內,兩人再從店內扭打到店外,超商裡外血跡斑斑,後來蔡奪過彎刀丟給路人,並報案後不支倒地,蔣則是蹲坐一旁觀看,直到警方到場才跪地高舉雙手就犯,對警察說「只有3公分死不了,沒死吧,真可惜」。
蔣嘉凱辯有精神疾病,案發時吃藥而斷片,沒有意識,不清楚自己做過什麼、爲什麼要做,看了監視器畫面才知殺人。一審認爲蔣無悔悟,犯後態度惡劣,且也不否認殺人,判處死刑。
二審審理時,蔣嘉凱曾哭訴,不知道爲什麼要用毀自己一生的方式殺死一個人,他覺得死者家屬憎恨他是應該的,他不敢有意見,但「我沒說謊」,他有一個要求,就是「儘快執行」,他想要回家,不管是「用袋子裝」、還是走出去。
二審根據醫院鑑定,認定蔣服用多種藥物,部分屬苯二氮平類安眠藥(benzodiazepines)、美德眠(FM2),此二類藥物交互作用會使服用者產生反社會的暴力行爲,蔣因藥物作用,產生以暴力解決忿懣之意,辨識、控制行爲能力減低,且有矯治、再社會化可能依法減刑,改判無期徒刑。
最高法院指出,二審判決認爲蔣有自首卻未說明理由,另2份鑑定報告中,二審僅採對蔣有利的報告,卻未說明不採另一分報告的理由,認爲量刑調查程序有瑕疵,撤銷發回臺灣高等法院更審。
紙雕師蔣嘉凱到超商未戴口罩被蔡姓店員規勸,事後拿彎刀刺殺蔡13刀致死。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